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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营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的指引下蓬勃发展起来的,历史和实践证明,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重发声,释放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号,提振民营企业信心,不断深化了党对民营经济的认识。习近平关于民营经济的相关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丰富和发展,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习近平关于民营经济的相关论述是将马克思恩格斯的私营经济理论、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理论作为理论基石,并在党的历届领导集体对于民营经济认识的历史考察基础上形成的。习近平关于民营经济的相关论述内容丰富,涉及到民营经济发展的地位和作用、基本要求、战略举措等方面,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习近平明确了民营经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的必要性,充分肯定我国民营经济地位和作用;习近平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但不是任由其发展,民营经济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遵循一定的基本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加强党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部署民营经济发展新战略。并从政府、民营企业、政商关系三个层面提出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多方发力共同致力于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习近平关于民营经济的相关论述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基于对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的判断,必须要大力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其理论价值主要体现为:充实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宝库;拓宽了中国共产党人民营经济思想的新视野;丰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科学内涵。其实践价值主要体现在:为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动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