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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的背景下,合肥市蜀山区的社区建设实践取得了突出成效,较为典型的代表了我国城市社区发展的良好现状,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城市社区发展机制运行中的一些不良特征。本文通过对社区发展机制的分解,从社区发展动力机制、社区发展整合机制、社区发展激励机制、社区发展控制机制和社区发展保障机制五大方面,对社区发展机制的运行进行了解构,并结合个案合肥市蜀山区的实际,进行了相关分析,进而思考了社区发展机制良性运行的某些途径。
由于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是基于政府的职能改革需要而由上至下推行的,并非基于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由居民自治由下而上推动进行的,因而使得我国的城市社区发展与国外原发型社区发展有根本不同。由于现有行政体制的弊端、社区居民民主自治意识的淡薄、社区参与机制的不健全、社区组织类型的单一化、社区自治组织功能的不完善、社区中介组织的发育不良等因素影响,我国的城市社区发展机制存在着内在动力不足、社区诸类资源整合不佳、社区共同意识与社区归属感缺乏、社区治理与控制权力分配格局不良等深层次矛盾,制约着社区的良性发展。要实现城市社区发展机制运行的良性,需要借建设和谐社区的契机,深化社区各项体制改革,进行政府职能的正确定位以及对社区管理的适度介入,同时强化社区管理工作中的居民自治特征,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切实致力于社区权力结构的重新建构,实现社区的社会化治理格局;需要重构社区关系网络,正确定位与梳理社区内各类组织间及其与居民的关系,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与管理提供必要的组织载体和关系空间,积极构建社区居民参与机制;需要积极实施社区动员,倡导文化参与,强化文化整合策略,营造文化认同,重建居民的精神家园。
通过社区建设的实践,逐步改造基层社会的管理格局与生活氛围,切实满足居民现实的各种需求,既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构建过程中政府对社区基层公共行政管理的需要,又能切实推进居民自治的民主化进程。保障社区发展系统的整体良性,需要立足于有序推进的社区建设实践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