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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羁押是各国刑事诉讼中广泛采用的一种人身强制措施。在法定的条件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审前羁押,能有效排除其阻碍侦查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为侦查机关探究案件真相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同时,审前羁押措施的实施也能保证嫌疑人、被告人及时到场或到庭,为将来可能进行的刑罚执行活动提供必要的保证。审前羁押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对于打击犯罪、预防犯罪、实现刑罚的目的具有重要作用;运用不当,则会严重侵犯涉嫌犯罪者的人身权利。鉴于此,很多国家在法律上对审前羁押的适用条件、期限、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并普遍建立起了对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制度。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有关法律对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的问题也有严格的规定。但是,超期羁押等问题屡禁不止。本文通过对一些国家的审前羁押司法审查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探讨该项制度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取向,提出并论证了在我国建立审前羁押司法审查机制的问题。 全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比较分析一些国家审前羁押司法审查制度的情况,包括审前羁押和逮捕的分离、审前羁押司法审查的主体、审前羁押适用条件、审前羁押决定适用的司法审查程序和审前羁押司法救济程序等。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了它们的共同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二部分探讨审前羁押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从权力制衡理论、保障人权、程序公正和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四个方面探讨审前羁押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剖析我国审前羁押存在的结构性缺陷;第四部分针对我国审前羁押存在的问题,从理论上探讨建立我国审前羁押司法审查机制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构想。一是实行拘留、逮捕与审前羁押适用程序上的分离;二是确定审前羁押司法审查的主体;三是审前羁押司法审查机制应遵循的原则;四是审前羁押决定适用的司法审查程序;五是审前羁押司法救济程序;六是审前羁押执行场所的中立化,等等。 通过研究分析,本文力图阐明: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应该建立审前羁押司法审查机制,以更完善地保障公民权利,实现有关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权力的互相制约,为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提供一己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