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产业集群是一组在地理上靠近的相互联系的企业和关联机构,它们同处或相关于一个特定的产业领域,由于具有共性和互补性而联系在一起。在集群中,企业之间有贸易和非贸易的相互依赖,例如有投入产出联系,或者共享劳动力和其它资源,因而获得外部经济效益。理想的产业集群内存在协同效应和集体效率,促进知识学习和技术创新。传统的具有代表性的产业集群理论包括马歇尔的外部经济论、韦伯的集聚经济论、克鲁格曼的规模报酬理论、波特的钻石模型理论等。以上这些理论主要是从节约生产成本的角度,对现存集群进行实证性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本文认为,产业集群作为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企业在外界环境作用下的自发行为和集体选择所形成的群体,它具备优胜劣汰、从低级到高级的进化规律;具有自组织、自适应和协同进化的内在动力机制;具有“竞争—学习—创新”的螺旋上升机制,它属于一种制度安排。研究这种制度安排自然应该成为产业集群理论发展的内容之一。正如青木昌彦在研究硅谷模式时所说的,“我们有必要从一种更广泛的观点看待硅谷现象,把它作为分析单位、作为一个内在一致的系统进行研究。惟有如此,我们才能从产品系统开发域的制度创新这个理论高度理解硅谷现象”(青木昌彦,2004)。本文通过综合分析产业集聚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结合我国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产业集群发展的实例,试图建立一个关于产业集群成因、运行、绩效的制度分析框架;试图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范式,分析产业集群内企业的行为动机、企业间分工与合作的制度保障、以及集群竞争优势的制度源泉等问题。借助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同时不拒绝古典、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论文揭示了集群企业间隐性契约运行的内在机理,考察了在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约束下、在以信任为基础的合作机制的推动下,产业集群对提高企业效率和提升区域竞争力的作用。最后,在对全文内容进行总结的基础上,为我国产业集群发展提出了理论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