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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发自内心的尊重、信任法律,并以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具有重要意义。在崇尚法治的时代,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实行素质教育的需要,也是大学生自身成长成才的需要。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成为法治国家建设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具有层次性、矛盾性、发展性的特点;法律信仰状况不容乐观,存在法律信仰迷茫、法律信仰不稳定、法律信仰功利、法律心理信仰与行为信仰的背离等现状,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的问题比较严重。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历史原因,长期历史背景下形成的人治思想、义务本位观念、厌诉心理等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背离的传统观念深烙于人们的内心,从思想观念上阻碍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二是高校法制教育的滞后,素质教育理念的缺乏、教师队伍的参差不齐、实践教学的乏力等严重影响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三是社会法治环境的不良,立法不民主、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从外部环境上制约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生成。当然还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在明确意义、分析现状、剖析原因的基础上怎样加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认为:首先,应该理清法律信仰的基本原理,深入理解和剖析法律信仰的基本内涵与外延,辨析法律信仰与法制教育的关系,以此作为法律信仰培育的理论基础;其次,考察并总结国外有关国家法律信仰培育的基本情况,借鉴国外有关国家法律信仰培育的基本理念和有益经验,从实证的角度出发,去探索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的基本路径。主观上要确立大学生主体观念、权利观念、法律之上观念的基本培育理念,客观上主要从高校法制教育创新、高校法治氛围培育、社会法治环境优化三个方面,列出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的具体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