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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社会转型时期,由利益分化、利益冲突和利益重组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渐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正确认识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如何协调各阶层的利益,对利益冲突加以调适和消融,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来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是各级党政部门和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也是行政法学界需要密切关注和深入思考的问题。实事求是的研究此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博望镇A村的堵路事件为例,采取文献调研、实地考察访问等多种调查方法,对堵路事件发生的背景、成因、解决过程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所反映的情况对现有的群体性事件的冲突解决机制进行深层剖析,进而对群体性事件的冲突解决机制提出一些建议,试图以管窥豹,为我国群体性事件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参考。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堵路事件基本情况的介绍。主要是对堵路事件发生的背景做简要的介绍。第二,堵路事件根源。剖析了堵路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的产生的深层原因,即利益冲突。第三,利益冲突在体制内解决时存在的问题。该部分主要分析了利益表达机制不完善、信访制度存在缺陷、司法渠道不畅通等几个方面的问题。第四,利益冲突在体制外解决的诱因。主要从意识观念的问题、行政机关的推诿、农村基层政权退化、黑恶势力的介入等几个方面进行介绍。第五,群体性事件处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包括了立法上的混乱无序、人治色彩浓重、公安部门自身矛盾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的缺乏等方面。第六,提出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建议。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一是完善利益表达机制,规范公共参与行为;二是把冲突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类冲突;三是完善处置措施,使群体性事件处置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