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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的出行方式已经受到了网约车行业的深刻影响,而滴滴打车平台是网约车平台里面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平台,目前,滴滴打车平台已经覆盖了全国400多个城市,每天完成的订单数量约3000万,然而近些年来频发的恶性事件将网约车的存在推到了风口浪尖。但是经过分析可以得知,网约车的存在自有其优势,不但充分利用了空置的车辆,大大满足了人们出行的需求,还提高了人们就业的机会。在这样的背景下,网约车的监管水平的提升成了人们关注的问题。网约车平台的风险可以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种,系统风险由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组成,而非系统风险是由于网约车行业发展时间不长,市场不够成熟,企业经验不够丰富导致。而在平台经济的背景下,对平台的监管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政府对于平台的监管,称为政府监管,第二种是平台自身对于平台内部的监管,称为平台监管。值得注意的是,在网约车平台的监管方面,政府监管过于严厉,一些地方制定的区域性的法规也遏制了网约车的发展,而平台内部的监管也有很多可以改进的空间。本文针对于网约车平台的监管问题,研究了国外的成功的监管体系,再借鉴国内其他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原理,联系网约车平台的不同之处,分别从政策的角度和平台企业的角度提出了解决办法。一方面,政府应根据网约车市场的反馈情况修改一部分不利于行业发展和群众诉求的条款,将网约车行业看作一个全新的体系来管理,强化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监管用户的结构。另一方面,平台应进一步系统地完善平台的监管体系,主要有确保准入条款的有效性、建立乘车人准入机制、发挥平台的社交属性、降低司机和乘车人的信息不对称、建立信誉机制和信号传递机制,以及完善售后服务系统。通过在完全信息条件下一次动态博弈的分析,说明了售后服务系统对于理性决策者犯罪成本的影响,进而影响理性决策者的决定。而在非对称信息的情况下的动态博弈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减少信息不对称对于交易的重要性,而在网约车这个行业中,在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同时又需要适当地保护交易双方的隐私,确保交易的安全进行。通过多次交易下的动态博弈,分析出了信誉机制和信号传递机制在交易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如果在监管时可以运用这些方法,再联系准入监管等等管控方式分析,建立一个完善的从政府到企业的监管体系,那么网约车行业的事故将会大大地降低。总的来说,目前政策对网约车保持着鼓励和宽容的态度,滴滴打车作为网约车行业的领先平台,拥有庞大的用户基础和相对完善的监管机制,由于互联网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更大,在事故发生时平台造成的影响也更大,滴滴打车在面对问题时,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包括加强准入监管、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和安全中心的设计等等,这些操作大大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对我国其他网约车平台有着一定的借鉴和启示作用。在网约车平台竞争越来越激烈、平台服务趋于均质化的今天,提升用户体验,增强用户的安全感,这是保证平台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