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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小学德育的主要途径,社会课程的发展日益受到重视。日本作为社会课程发展较为完善的国家,与我国不仅在地理上呈一衣带水之境,在文化上也有着广泛的交流与互动。本文选取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中国《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2011年)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与日本2011年开始实施的——日本“小学社会科学习指导要领”(以下简称“要领”)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两国小学中高年级社会课程标准的比较分析,加深对中日两国小学中高年级社会课程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方法以及课程实施等方面的认识,理解两国德育与公民教育方面的差异,取长补短,从而促进我国品德与社会课程以及道德教育的发展。中日现行的社会课程标准在诸多方面都表现出异同。中国是基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发展社会课程;日本则是在明治维新之后,结合本国国情,促进社会课程的演变。在课程标准比较部分,首先是介绍中日社会课程标准的框架,主要依据中国课标的主题框架,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建议与课程实施几个部分进行比较。课程目标部分,在对中日两国课程目标阐述的基础上,比较发现中日两国在课程目标方面,不论是“总目标”或是“分目标”,都有着很大程度上的相似性,都强调学生情感与社会性的发展,对作为一名合格公民所应具备的素质方面给予重视。在课程内容部分,中国的社会课程从六个主题出发进行介绍与解释,而日本社会科课程内容从不同学年进行划分,由于划分的依据不同,社会课程内容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最后在课程实施建议部分,选取中国《课标》的实施建议与日本“要领”中“内容选择”与“内容处理”进行阐述,在教学建议、教学评价以及教科书等方面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