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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理财的介绍、现状及研究的问题个人理财是出于合理安排自身和家庭的财富、自我消费的目的,在了解个人和家庭的风险偏好、财务需求、目标收益等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个人财务规划,并适当参与投资活动,对个人和家庭的财产进行全方位的综合管理的活动。在个人理财服务中,提供理财服务的理财经理通过分析客户的资产结构、风险偏好等各方面综合信息,为其提供投资理财服务,在此期间,由投资行为带来的收益或损失由提供资金的客户承担,从本质上来讲,个人理财服务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行为,理财经理所服务的对象,也即理财需求方,是这一关系中的委托方,以下简称“资金委托人”,而理财经理即为这一关系中的代理方。在具体的理财服务中,理财经理拥有所管理资产以及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及收益的全部信息,这其中便隐藏着大量的道德风险:最一般的情形是由于理财经理的努力不可观测而产生的道德风险行为,如工作怠惰等,除此之外,还存在其他形式的道德风险行为,如:理财经理在选择理财产品时,选择具有较高回扣的产品而非最适合资金委托人的理财产品;理财经理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而非资金委托人的风险偏好从事理财活动等等,以上所述的道德风险问题在我国个人理财市场中频频发生,而个人理财服务中隐藏的这些道德风险问题不仅关系到资金委托人收益,而且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营造更加健康的理财环境,保证资金委托人的个人权益,进而促成行业的良好发展,银监会等监管部门频频发文,对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进行规范。然而,制度的完善并不能完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制度面前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个人理财市场中的种种问题并未被真正解决。为了探讨解决个人理财服务中出现的上述道德风险问题,寻求一种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的途径,我们有必要从道德风险产生的原理入手,深入分析个人理财服务中道德风险行为的形成机制,通过分析道德风险行为的产生原理,探讨如何防范理财经理道德风险行为,从而形成对防范理财经理道德风险行为的激励机制研究。二、研究方法、结论和创新由于理论研究更加能挖掘的事物本质的联系,因此,为了较好的完成对防范个人理财服务道德风险的激励机制探讨,本文拟采用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展开研究。针对我国个人理财服务中道德风险问题的表现形式,从博弈论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在理论分析中,将基于不同的理财经理的聘用方式,分别建立一次聘用情形下的一次博弈模型和多次聘用情形下的重复博弈模型,从而以更全面的视角探讨个人理财服务中道德风险行为的形成机制以及激励机制分析。在一次博弈模型中,首先分析理财经理一次聘用情形下道德风险行为的形成机制及其相关的激励机制研究;然后在重复博弈模型中,分析理财经理长期聘用情形下道德风险行为的形成机制以及相关的激励机制研究。通过以上博弈模型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理财经理的道德风险行为程度与对其的监督力度反相关。监督力度越大,理财经理从事道德风险行为的概率也就越低。加大监督力度可以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入手,外部监督即营造有利于对其实施监督的外部环境,内部监督可以从提高资金委托人自身的监督能力等方面入手。第二,理财经理的道德风险行为程度与对其的激励程度反相关,激励程度越高,理财经理的道德风险行为程度也就越低,捆绑理财经理与资金委托人的收益可以实现增强激励的效果。第三,理财经理的道德风险行为程度与对其的惩罚力度反相关。惩罚力度越大,理财经理的道德风险行为程度也就越低。可以从两方面形成对理财经理道德风险行为的惩罚:第一,道德风险行为一旦被发现,理财经理将遭受被解雇的严厉惩罚;第二,降低对其被解雇后的所能获得的长期收益,至少低于其被解雇前所能获得的理财收益。本文在研究中主要的创新点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来分析个人理财服务中蕴含的道德风险问题。本文先把个人理财服务抽象为理论模型,从博弈论的角度,对个人理财服务中的道德风险问题进行了分析。将理论上的结论同现实操作结合起来,提出规避个人理财市场中道德风险行为的措施建议。第二,着眼于解决道德风险问题的研究内容。大量文献都是针对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历史、操作层面建议,在道德风险方面的研究尚处于空白。第三,结合一次博弈和重复博弈的模型分析。本文从单次博弈和重复博弈两个角度对个人理财服务进行建模分析,一方面丰富了理论分析的内容,另一方面,也使理论模型更加贴近实际情况,内容更加完整。三、政策建议将理论分析的结论运用到实际个人理财服务中,形成了以下防范道德风险行为的政策建议:第一,探寻新的理财服务模式,通过资金委托人和理财经理收益的捆绑方式,增强对理财经理行为的激励作用。我国传统的个人理财服务中,理财经理的收益来源一般仅限于通过销售理财产品获取销售提成,这种服务模式无法很好的形成资金委托人对理财经理行为的激励作用,而将理财经理与资金委托人的收益进行捆绑,将能够实现资金委托人对理财经理行为的激励作用,由于理财经理资金收益与资金委托人收益进行了捆绑,理财经理将更加关注如何提高资金委托人收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防范理财经理道德风险行为的目的。第二,通过健全理财经理业绩考评制度,建立信誉评价体系,可以形成对理财经理道德风险行为的一种监督和惩罚措施。在该体系下,针对理财经理将形成一个类似于信用体系的专门针对其理财服务的信誉记录,该信誉记录可以包含有关理财经理历史服务信息,包括其被投诉、被解聘等信息,有理财需求的资金委托人在选择理财经理时可以参考关于该理财经理的信誉记录。通过这种信誉评价体系的建立,理财经理的道德风险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会被记录在案,对其今后通过提供理财服务获取收益将产生直接的影响,这便形成了对理财经理行为的监督和惩罚。第三,强化个人理财市场中的监督机制建设。个人理财市场的监督可以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方面。首先,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可以从金融机构和资金委托人两方面进行。具体而言,加强金融机构对理财经理的监督作用可以从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上入手,如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等;加强资金委托人的监督作用可以从提高资金委托人的理财意识以及理财知识入手。其次,强化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外部监督机制建设可以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入手,尽快解决好个人理财服务中委托代理方的法律定位,并加强对理财资金投向的监督、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等。第四,加大力度提高对我国理财经理专业素质的培育。理财经理必须具备金融、保险、基金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才能满足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要求,得到客户的认可,而这也正是我国个人理财市场中需要继续完善的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加强针对现有理财经理的教育培养工作、建立一套关于个人理财师资格认证的体系等方面达到提过理财经理素质的目的。四、论文结构为了清晰的展开分析,本文分为以下六部分内容,由绪论和正文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通过总结国内外关于个人理财的研究成果,得出还存在的研究空白以及本文所需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第二部分,首先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分别介绍了国内外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进程和运作模式,针对理财服务的运作模式,文章还从理财经理的收益来源、聘用机制、人员素质三个方面对国内外的情形进行了对比分析。最后,文章对我国个人理财服务中的典型问题:道德风险问题进行了细致阐述,包括其产生的原因、具体表现形式和危害。第三部分,建立了一次博弈下的一元委托代理模型、二元委托代理模型以及重复博弈下的委托代理模型,通过模型分析,得出个人理财服务中道德风险行为产生的原因、影响因素以及防范道德风险行为的激励机制建设方向,第四部分,基于模型结论,得出关于我国个人理财服务中如何防范道德风险行为的对策建议。第五部分,结束语部分,该部分总结了文章所涉及的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并对文章的不足和后续研究方向进行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