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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企业的性质出发,探讨合作剩余的定义和源泉,旨在阐述完善企业内产权结构,赋予人力资本和劳动联合体以分享利润的权利,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收入差距的缓解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本文认为,在不同的行业,不同制度的企业以及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是不同的。而产权可以分为劳动联合体产权和要素产权。对于劳动联合体产权,本文以企业组织知识存量的大小及其对合作剩余的贡献为衡量依据,认为在技术密集型行业、现代制度的企业和企业的成熟与衰退阶段,企业的组织知识存量较大,对合作剩余贡献也较大,应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