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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调整协议又叫对赌协议,它是我国资本市场中的“舶来品”,它是起源于英美资本市场的一种重要金融投资工具。通常存在于私募股权融资的过程中,这一协议的作用在于调整基于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企业估值偏差问题,目的是为了维护契约双方的公平公正性。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纷纷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开始“引进来”和“走出去”,对赌协议开始出现于在国民的视野之中。大量对赌协议的涌现,从最开始的蒙牛对赌,到最近的京东、俏江南对赌,无论是创业初期的高新企业还是行业翘楚,对赌协议的高盈利性激发了广大投融资者的热情。但对赌案例的频繁涌现,并不代表它已经被我国法律认可,已经合法化、“阳光化”。事实上,对赌协议一直缺乏成文法的明确规定,它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果都还存在许多争议,也让这一金融衍生工具在实际的私募融资过程中充满了法律风险性。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对赌协议发源于国外资本市场,与我国的法律环境还存在许多不兼容之处。本文以中国法律为视角,就对赌协议在我国经济法律环境之下的法律风险深入研究,从实务的角度出发探析如何规避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发挥它的正外部效应,既能实现投融资者的自身利益又能社会效益,最终获得双赢的最优效果。首先,本文就对赌协议进行法律分析。简单地介绍了对赌协议的法律构成,分析了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为何,以及从积极合法保证和消极合法保证两方面探讨对赌协议的合法性。并就对赌协议理论基础,从法经济学层面、经济学层面和心理学层面分析论证,为下文的论述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研究框架。其次,作者在第三部分以对赌协议条款设计核心内容为切入点分析对赌协议在我国的运行模式,以甘肃世恒对赌海富投资一案,分析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并结合最高法院的判决剖析对赌协议在我国的运行空间,完整地阐述当前对赌协议在我国法律框架之下的整个运行情况。作者在第四部分就第三部分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引出本章的论述核心——估值调整协议的法律风险及其规避建议,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分别进行分析论证,从对赌协议的条款设立与我国《公司法》的冲突之处建议如何规范条款设计,还从证监会上市审查和反垄断国家安全审查等方面建议企业上市之前应该及早就对赌协议做出相应的调整以减少不被审核通过的风险,文章的最后作者就微观层面提出了一些对赌协议的风格规避的建议。本文采用案例分析和理论分析相结合的写作方法,从法律视角对对赌协议的学理问题展开分析,从实务的角度研究其在我国的运作模式,并就此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