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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罪是具有严重危害性的犯罪行为,其本质特征在于既侵犯他人财产权益,进而又侵犯他人人身权益且有以非法占他人财物的目的行为。《刑法》明文规定了抢劫罪,同时也规定了转化型抢劫罪。二者在诸多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从而对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本文在对转化型抢劫罪进行论述时紧紧围绕法律条款,以期能够与立法意图相吻合。同时在介绍转化型抢劫罪相关的问题时,加入了典型性抢劫罪的相应问题的论述,并与之进行比较。本文主要讨论一下问题如:转化型抢劫罪是否是罪与罪之间的转化?特殊的盗窃抢夺和诈骗对象可否成为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对象?等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为了将转化型抢劫罪的外延准确划分出来。同时讨论转化型抢劫罪在具体方面包括那些内容,这些内容中哪些是主要的,哪些因素决定转化型抢劫罪的性质;转化型抢劫罪与相类似的典型性抢劫罪,抢劫罪加重情节之间的关系;力图将转化型抢劫罪完整的论述清楚。这样比较的轮式方式主要是为了在转化型抢劫罪内部内容和框架方面廓清它的结构要点,在外部界定明白转化型抢劫罪与其他类似犯罪的界限。以期从内外两方面将转化型抢劫罪的特征和属性论述清楚,对转化型抢劫罪得到更为完整清楚地认识。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转化型抢劫罪的历史沿革。该部分重点论述我国及国外的有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相关规定。着重指出的是转化型抢劫罪事实上是见证了典型性抢劫罪从盗窃罪中脱离出来的史实。从而能够在源头上探究转化型抢劫罪的产生,发展和相关的特点。第二部分:转化型抢劫罪的概念及构成。本部分从犯罪构成理论出发,分析了典型性抢劫罪的犯罪构成,为对照分析转化型抢劫罪打下基础;对转化型抢劫罪进行犯罪构成的分析,将转化型抢劫罪在犯罪构成领域的独特之处显现出来。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方面转化型犯罪都有自己独到的内容。通过与典型性抢劫罪的比较分析,突出的表现这些特点,使转化型抢劫罪在理论上更加完整和清晰,使司法实践操作能够更加顺利。第三部分:转化型抢劫罪的界定。本部分重点论述转化型抢劫罪中较为复杂的几个问题。包括特殊对象的抢夺盗窃和诈骗的转化问题;转化型抢劫罪中的共犯问题等。同时,还提到抢劫罪中进行司法解释时,应当重视立法者意图的因素。通过这些问题的论述,以期对转化型抢劫罪的外延和内涵细节问题有一个完整的认识。第四部分:携带凶器的抢夺行为的转化。本部分就这一种特殊的转化型抢劫犯罪进行论述。完善转化型抢劫罪的概念所应当包含的外延。重点通过对凶器的限定性解释,和对使用凶器的限定性解释,将这一特殊的转化型犯罪的重要特点“凶器”论述清楚。使这一条款不至于将罪轻的人作为罪重的人加以处罚,尽量做到罪刑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