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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影子银行逐渐受到各国学者的关注。近年来,在互联网行业的冲击、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等大背景下,我国银行业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外部环境。随着金融部门的自由发展,市场竞争愈演愈烈,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断创新发展,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商业银行受到资本充足率和信贷额度等诸多方面的限制,不能再通过无限制的扩张规模来获得利润,传统盈利模式受阻。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也开始逐渐从事影子银行业务,影子银行业务在商业银行中得以广泛发展。一方面,从事影子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来说有积极作用,影子银行业务使商业银行将自有资金充分利用起来,在拓宽了自身盈利渠道、增加利润收入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的融资需求,为实体经济注入了活力。另一方面,影子银行业务的本质是不受或少受监管的“类贷款”业务,是一种监管套利的行为,具有隐蔽性强、透明度低及杠杆度高等特点,它将信贷资产隐藏起来,或者将信贷资产从表内转移至表外,为银行本身的经营带来很大风险的同时,也增加了政府监管和调控的难度。随着风险在银行业内部不断积聚,整个银行业系统的稳定性势必受到影响,银行系统面临的风险增加,急需监管部门出台相关文件进行切实监管。本文从盈利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两个角度出发,研究商业银行从事影子银行业务给自身带来的影响。选取总资产收益率ROA和破产风险Z-Score值为被解释变量衡量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同时选取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相对规模Shadow为解释变量。以50家代表性银行2007—2016年十年间的数据为样本,构建相关模型,用Stata软件进行实证,得出结论如下:第一,影子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之间是非线性的倒U关系,同时分组回归的结果显示,中小型商业银行从事影子银行业务更能显著促进其盈利能力的提高;第二,商业银行从事影子银行业务会显著的增加其面临的风险,且中小型商业银行从事影子银行业务将会更多地增加自身面临的风险。最后,根据实证结果和我国具体情况,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及监管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