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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的辅业资产被剥离后,形成了一批新的股份制民营企业。这批企业大都根据政策要求,实行了员工持股制度,员工将经济补偿金作为资金入股新企业,由全民所有制员工转化为民营企业的股东。实行员工持股制度保证了国企改制的顺利进行,但改制后这些存续企业除了产权结构有了根本变化之外,其它诸多方面更有待改革,尤其在人事用工制度方面。由于老的用人机制根深蒂固,各层各级领导人的选用仍是通过主管领导提名、组织讨论、人事部门聘任的方式决定,员工持股作为一种现代企业管理的有效激励手段,在改制企业中并没有发挥他的作用,改制存续企业如果不能有效发挥员工持股的激励作用,企业的发展仍然面临着严重的考验。 本文应用双因素理论、劳动力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对员工持股进行了分析,并介绍了国内外企业在员工持股方面的实践经验。以A公司为例,介绍了A公司改制前和改制后的基本情况,以及A公司的股权设置。主要从A公司员工股的管理机构、股权分配、认股资金等方面,对A公司在员工持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通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员工持股方面的成功经验,并针对A公司在员工持股制度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完善员工持股制度的一些建议,如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股权分配机制、完善员工参与企业管理机制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员工持股制度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解决劳资纠纷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有利于重新调整收入分配制度,有利于构建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增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但适合我国企业使用的员工持股方式、方法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形成,我国在推行员工持股制度方面由于受客观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的制约,出现了一些问题,员工持股制度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尽管我国的员工持股制度仍存在很多问题,但员工持股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已成为世界性潮流。因此需要规范和完善我国的员工持股制度,使员工持股制度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