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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农民自身生产生活的改变,如何在保持现有土地制度框架的基础上,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为农民提供较好的土地金融环境,成为目前需要认真思考和妥善解决的问题。农村土地金融改革不仅是农地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也是农村金融深化的重要环节。按照是否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融资,可以将农地金融划分为农地直接融资和农地间接融资。
基于宁波市部分地区实地调查的结果,文章分别从农地直接融资和农地间接融资两方面入手对我国农地金融制度的构建进行前瞻性研究。针对农地直接融资,现有农地股权投资的相关研究主要侧重于制度、产权等宏观层次的分析,而文章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理论分析并实证检验农地股权投资是否是农民土地直接融资方式的有效途径。针对农地间接融资,现有的关于构建我国农地间接融资制度的研究成果大都停留在理论层面,少数涉及实证的研究也是主要从农户的视角出发,而本文兼顾农地间接融资业务供求双方的利益,分别从农户和农村金融机构双方的视角进行构建农地抵押业务的探索性研究。
文章的结构及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介绍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问题和意义、论文思路和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和不足。第二章阐述了文章的理论基础,并分别综述国内外土地直接融资和土地间接融资的相关研究成果。第三章分析了我国农地直接融资的有效方式。首先从福利经济学的视角进行的理论分析显示,在我国现有的农地直接融资方式中,农地的转让、租赁、股权投资等均是农地直接融资的有效实现方式,农地股权投资在改善农地福利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然后通过昌惠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个案研究来进行实证检验。第四章探讨了我国农地间接融资的构建途径。理论分析表明,相比于农地间接证券化和农地信托融资,农地抵押是农地间接融资发展的基础,也是在我国现有条件下可行性较高的金融方式。文章以浙江省宁波市为样本地,分别考察了农地间接融资业务需求方(农户)和供给方(农村金融机构)的愿意及其影响因素,据此探讨我国农地间接融资的构建途径,结果显示农户对土地股权抵押的需求较高,其次是宅基地抵押和承包地抵押;农村金融各机构对承包地抵押和土地股权抵押的供给意愿较高,而对开展宅基地抵押业务则相对保守。第五章概括了全文的研究结论,并对我国农地金融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地引入农地股份合作制,并适时尝试其他直接融资形式;农地间接融资环境的构建需要兼顾作为农地间接金融业务供需双方的意愿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