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未进入发达国家行列,但老龄化问题致使人口红利正在衰减,人口老龄化将会对缺乏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农村带来巨大压力。农村囿于其经济发展水平,未能及时建立社会养老体系。传统的养老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变化,政府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图解决上述问题。江西省是农业大省,农民的收入水平偏低,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个人负担养老保险金的能力偏弱,难以建成以商业保险为主导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农村地区的公共财政实力有限,单依靠政府建立福利型的养老保险制度难以实现。为了解决新形势下的农村养老问题,江西开始新农保试点,并及时总结经验,扩大覆盖范围。自推行新农保以来,截至2011年,江西省纳入新农保试点县共有64个,计划到2012年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但新农保仍然存在着基础养老金低且缺乏弹性,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政策覆盖范围低,政府投入水平有限等制约因素。本文首先阐述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形成与发展,描述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变迁,分析实施农村养老保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其次,对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详细探讨,通过相关政策的介绍和实施情况的调查,为总结经验和教训奠定基础;接着,在前文的基础上归纳出影响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然后,通过介绍山东莱芜和陕西宝鸡在农村养老保险模式上的经验,探讨其对我省创新农村养老保险的借鉴意义;最后,通过以上研究得出结论,并根据江西省的实际情况,从总体思路、制度设计、配套措施等方面提出相关的建议。笔者认为,在继续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应当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新农保体系,提高保障金额的弹性需求增加政府投入,提高政府保障水平强化保险基金管理,确保资金保值增值,提高农民收入,拓宽增收渠道改变传统观念,合理引导农民消费理念,对江西省新农保的顺利实施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