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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而是一个政治、经济和社会综合性问题,需要社会各界人士持续共同的努力。当工业化对人类生存环境和生命健康造成的威胁越来越明显和可感知时,就会自然而然地爆发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动力。绿色CDP2.0,“21世纪的信托责任”圆桌论坛,紧锣密鼓,但是污染治理非一日之功,也不能仅仅依赖于国家政策和立法。我国机构投资者不断发展壮大,在资本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理应承担起这样的责任。但是发展程度毕竟有限,我国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是否会影响到机构投资者的持股决策依然有待检验。本文就是对二者关系进行研究,同时考虑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一方面希望能够帮助企业转变发展观念,激发披露环境信息的内在动力,另外一方面,试图为监管部门提高我国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和引导机构投资者行为提供参考。 本文基于手工收集的沪深两市2011-2015年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数据,首先从环境信息披露总体状况、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渠道和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三个角度分析了沪深两市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现状。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总体有所提高,但是披露内容空泛,主要以定性为主;除了年度报告之外,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主要方式;行业之间以及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均存在显著的差异。通过以上分析,本文认为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缺乏披露环境信息的内在动力,并且要求信息使用者具备一定的信息捕捉和解读能力。在此基础上,本文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影响机构投资者持股决策的作用机理进行了剖析,并且进一步从稳定性角度考虑机构投资者异质性以及所有权性质,进行深度解析。 本文以2011-2015年沪深两市重污染行业2976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对机构投资者持股决策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1)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正向影响机构投资者持股;(2)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正向影响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持股,但对交易型机构投资者无影响;(3)我国机构投资者发展程度有限,经济利益最大化依然是其投资决策最重要的关注点,在国有企业中,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正向影响机构投资者持股。而在处于资源劣势的民营企业中,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负向影响机构投资者持股。 最后,结合本文的研究成果,尝试对相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