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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的发展,有两个方面非常值得关注。一是原计划经济国家从经济体制入手,广泛地实行市场化改革,力图融入以市场经济为核心的世界经济体系。二是更多的发展中国家采用了开放型的经济发展战略,在发展政策上进一步减少了国家对内、外部经济活动的干预。本文将这两方面的变化统称为“市场化转型”,文中论及的经济转型,也即以“市场化”为基本取向的转型。 从基于国家控制经济转向自由的市场经济,转型意味着经济基础的实质性改变和全新的制度安排。对经济转型国家而言,取得成功的机会就在于恰当的制度设计能否有效运行,合理的制度建设对其经济的表现及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已取得了广泛的认同。 “经济法”是转型国家制度设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调整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在赋予政府权力和限制政府权力以及推动市场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市场经济的法制化提供了先决条件,是市场经济内在逻辑的一种反映。这一特性与转型国家的经济行为结果,尤其是转型国家的政府经济行为结果有很大的契合关系。 经济法对于经济转型国家的重要作用体现在两方面: 第一,经济法既要赋予政府相应职权,保证政府实施有效管理,又要以法控制政府权力,防止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缺陷的客观存在要求政府发挥作用,但同时必须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因此,经济法既要保证国家权力对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和有效协调,又要保证经济个体在市场竞争中的权利、自由。所以,经济法既是国家干预、参与、协调经济之法,又是规范政府干预之法,是平衡协调政府与市场关系之法,是促进一国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 第二,经济法以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为最高准则,强调国家从社会利益角度对整个经济生活的介入,消除自由放任经济和极端个体权利本位以及国家权力本位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所造成的消极影响,解决市场主体的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促进经济和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这是社会化大生产对法律调整的必然要求。 依照经济法的体系,本文研究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法体系。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经济法是现代工业化发展的产物,它以现代市场经济为基础,是现代市场经济之法。它以管理为手段,!办一调为目的,对转型国家的经济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反垄断问题。垄断是一市场失灵现象的一种反映,主要表现为经济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通过反垄断法的调整,可以克服垄断现象,建立起统一的市场规则,消除行政性壁垒,促进市场竞争。所以说,反垄断法是保障经济转型国家顺利进入市场经济的基石。 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法令规定的有关居民基木生存保障的政策措施。社会保障法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可以起到稳定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的作用。转型国家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新旧利益格局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激烈,因此社会保障法是经济转型的重要保障。 可持续发展问题。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基于对传统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弊端的认识而提出的一种新型发展观。转型国家如何将转型经济的发展与人口、环境、资源统筹考虑,结合自身的国情作出有效的安排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决策。构建以可持续发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将有助一于转型国家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经济全球化问题。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今天,国际社会不断地寻求稳定的制度安排来维护这一发展。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就是集中反映这一趋势的结果。经济转型国家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在其法律制度的帮助下,将有助于自身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 通过上述问题的论证,希望可以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来看待经济转型问题,过去我们较多的从政治、经济等方面来研究转型问题,而法律作为国家宏观管理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以此为视角,自有其独特的研究内容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