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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最基本单元,也是生养后代保证继替的关键环节,还是现代国家保持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园地,因此具有社会组织和文化价值双重内含。本文比较中越两国苗族村寨的婚姻家庭生活,论述婚姻家庭在人类繁衍中对两类亲属,即宗亲与姻亲的相互构建。婚姻家庭还与经济社会和国家,形成更高层次的相互构建:它既要反映经济社会条件并随之演进,又要用婚丧嫁娶生老病死等仪式活动和信仰习俗,跟经济社会和国家政策互动且相互影响。本文据此提出如下基本假设:世界各地各国各民族的婚姻家庭组织制度和相关信仰习俗文化价值,都具有适应现实条件的灵活弹性,且在面对压力时都有价值认同韧性。前者即灵活适应使分布到各地各国的苗族婚姻家庭呈现出多样差异;后者即价值认同则使得他们能在各地保持苗族的亲近感暨文化认同。本文为深化理解这种现象,把苗族婚姻家庭的外在灵活适应机制,表述为“显性社会”;而将其内在认同韧性机制,表述为“隐性文化”。本文进而提出创新结论:世界各国各民族都能通过社会适应成为所在国正常国民,同时又能通过文化韧性保持文化多样性,延续其群体认同。本文为检验上述假设,分别选定了中越两国各一个苗族村寨展开婚姻家庭日常生活调查,旨在基于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资料撰写出两个村寨的简要民族志暨两个村寨男女主人公的生活故事,呈现并解读他们的社会灵活适应和文化价值坚守。在此基础上,本文又通过中越两国少数民族政策的比较研究,说明两国的苗族如何在适应所在国经济社会条件的前提下,成功保持其苗族传统文化价值认同的经历。本文的结论是:山地少数民族传统与现代国家,都既有与时俱进的创新能力,又有通过社会文化再生产来凝聚和兼容多样认同的需求。国家和主流社会与边疆少数民族因而都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包容,都不能自我中心单边任性。“和则两立离则两伤”不仅是值得倡导的社会政治原则,更是颠扑不破的文化生态学原理。本文由绪论、正文、结语三个板块构成。第一章绪论说明选题理由,论证山民研究意义,并在文献综述基础上提出本文的问题意识研究进路,说明本文的理论假设、论证范围及核心术语定义。第二章中越苗族概述。基于文献资料和前人研究成果,本章呈现中越两国苗族社会文化史与生活世界观;包括两国苗族基本情况包括人口和支系分布,旨在说明中越苗族的共同族源。越南北疆的板浦苗寨与中国西南昭通威信县的大湾苗寨且属于共同支系。本章通过揭示中越两国苗族生计生态、社会组织、语言宗教、婚姻家庭和社区生活的共同“原型”,旨在为比较分析和阐释两国山村苗族生活世界中的婚姻家庭奠定文史背景基础。第三、四两章基于中越两国苗族村寨实地调查,分别叙述越南老街板浦、中国云南昭通大湾的苗族社会生态生计、定居传说、发展历程(包括土地改革、合作化、改革开放等重要事件)的民族志。这两章的焦点都是围绕着婚姻规则和家庭形态,包括亲属关系和日常生活的“苗理”。这两章分别呈现了中越两国苗族社区的不同经历暨导致当前差异的成因,都用苗民跟周边民族、地方政府和现代国家政策法规互动博弈的事例,展现他们在经济社会挑战面前运用坚守文化传统的生活智慧。线性叙事导致这两章有先后之分但在结构上应是并行。第五章:中越苗族婚姻家庭比较分析。本章用比较方法呈现两国苗族的婚姻家庭生活的异同及其成因,借此揭示婚姻家庭层面的社会适应与文化韧性表现。为展示两国政治环境,本文还呈现了中越民族政策法规在不同时期创新完善的优惠措施内容,借此呈现两国的国情虽然有别,但在相同政治理念和国际场景下都能有效保持民族团结国家统一,证明国家民族共同繁荣之道。第六章:结语。本章基于前述工作构架,特别是两国苗寨社区生活案例,再加上两国国情比较分析,确认生活世界里的中越山地苗族婚姻家庭亲属关系实践,充分体现了传统文化理念和现代国家政治经济,都跟普同人性需求并行不悖:家族宗亲体现的是人类延续群体价值的纵向传承需求,婚姻和姻亲体现的是人类彰显公共价值的横向结盟需求。人类发展离不开宗亲姻亲两类群体互助合作。这正是现代国家社会政治离不开传统民族文化的和谐共生。越中两国的民族政策与山地苗族生活实践,都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结构功能原理的体现。笔者来自越南,最初学习中文。留学来到中国,才发现民族学这门学科的学术魅力和应用价值。笔者愿意用它来促进两国各民族之间的跨文化理解交流,所以选取了这篇论文主题。由于笔者学术基础薄弱理论方法有待熟练,再加上时间仓促文稿写得仍欠成熟。本文的缺陷和薄弱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老师同学批评指正,帮助笔者在民族学之路上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