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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切社会事实中,社会情绪无疑是重要的社会事实之一。本文正是基于学术界弥漫的一种对中国乡村文化消逝、乡村社会秩序崩溃的忧虑而进行的理论思考。他们相信“国家政权建设”破坏性的一面是罪魁祸首,与此同时,与其密切关联的市场经济也被认为是“帮凶”。这无疑让他们寝食难安。这种不安和忧虑,起源于对“国家政权建设”规范性内涵的片面认识,市场经济的刻板印象以及传统乡村社会伦理秩序的迷恋。因此,本文从“国家政权建设”规范性内涵的溯源入手,以伦理学的视角,来探讨“国家政权建设”、“市场经济”与“乡村社会伦理秩序”的关系。试图从理论上证明,我们的忧虑是不合时宜的。那些导致我们忧虑的社会现象,其实孕育着新的积极因素。
文章第一部分通过对中国情境下“国家政权建设”理论的运用的不合理性,引出对“国家政权建设”原初内涵的溯源的必要性。在对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梳理后,发现“国家政权建设”包括两个层面:其一是器物层次的建设,主要表现为官僚组织机构的延伸、资源汲取能力的提高;其二是伦理秩序的建构,这种新的伦理秩序本质是公民——权力伦理秩序,其核心是权利及其平等。
文章第二部分一方面从西欧“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视野阐述“国家政权建设”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另一方面以“现代化”理论为桥梁,论证了“国家政权建设”与“市场经济”内在伦理上的一致性,为“市场经济”成为“国家政权建设”的可能渠道奠定理论基础。
文章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中国乡村社会伦理秩序是什么以及与个体发展的关系。这是对文章第二部分的一个回应,两种不同立场的交锋,让我们了解忧虑从何而来。
文章第四部分在总结了“市场经济”与“国家政权建设”和“道德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经济”之于“国家政权建设”以及乡村秩序再造的意义。这既是我们忧虑的终结,也是新的征程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