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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理论,结合吴江区税收工作实践,以吴江区为蓝本,深入剖析了吴江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借鉴部分发达国家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对进一步推动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税收信用体系,包括税收信用道德体系、税收信用制度体系、税收信用评价体系和税收信用监督体系四个部分。国内外学者从契约经济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税收债权债务关系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等角度展开研究,为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基层税务部门在税收信用体系方面的探索,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提供了现实依据。近年来,吴江区国税部门在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特别是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从吴江区国税部门税收征管实践看,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税收信用道德体系缺失,制度体系相对滞后,评价体系手段单一,监督体系薄弱,造成税收失信行为普遍,税收违法行为严重,征税成本较高,税负不公,给基层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这些问题的产生,是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不强和不合理利益驱动的结果,是税收法定原则落实不力、国家征税用税制度不健全的结果,是税收信用评价体系缺乏实际操作性的结果,也是政府各部门缺乏协调、各自为政,税务部门税收管理体制落后,无法对税收信用进行后续监督的结果。本文借鉴国外主要发达国家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经验,重点介绍美国、加拿大、日本三个国家的做法,从建立权威的税法体系、完善有效的奖惩机制、提供主动的纳税服务、开展先进的税收数据加工运用等方面总结了值得我国学习的经验。根据上述研究结果,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对完善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建议。首先要重塑税收信用道德体系,从征纳双方着手,多措并举,着力树立公共财政的理念和诚信纳税意识。其次,以税收法定原则为前提,完善税收信用制度体系,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制度支撑。再次,要推进税收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强化技术支撑,科学合理的评价每一个纳税人的税收信用结果。最后,要强化税收信用监督体系,建设税收公共信息系统,发动包括各职能部门、税收中介机构在内的全社会的力量,激励诚信,惩罚失信,使所有的纳税人在利益的衡量中,选择诚信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