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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乃庶政之母”,县乡财政作为县乡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承担着保障县乡政权正常运转、满足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支出的重要职责,是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财力保障,也是地方财政运行状况的晴雨表。而县乡财政体制作为我国最基层的财政体制,同时也是我国国家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稳固的基层财政体制,是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基础,是实现农村市场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目标的要求,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保障。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山东省聊城市各县乡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公共财政管理能力都得到了快速提高,县乡产业结构稳步调整,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也随之提高,支出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在解决如何进一步促进县级政府公共财政职能充分发挥等问题的过程中,不少县乡其财政困难问题却日渐凸显,特别是在2006年取消农业税之后,县乡可用财力减少,县乡财政困难程度加剧。部分县乡财政拮据,正常的公用经费得不到保障,拖欠农民和私营业主的支出费用,形成了隐性赤字,加剧了财政风险。在财政拆借无门的情况下,部分县乡不得不被迫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形成了财经违纪风险。本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引言部分主要概述县乡财政体制问题研究背景并阐述其研究意义,介绍国内外发展现状及动态,比较各种运作方式的优点及不足,同时说明文章的创新之处。第一部分是对县乡财政理论体制的理论综述,主要概述了县乡财政体制的概念内容、政府分级、财政分权、公共财政理论以及蒂布特“以足投票”理论。第二部分主要对聊城市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基本情况进行了概述,介绍聊城市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演变情况以及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第三部分分析聊城市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对县乡财政收入、支出以及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指出目前县乡财政供养人员多、地方缺少主体税种是聊城市县乡财政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对聊城市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指出经济根源是县域经济不发达以及县乡债务负担重,制度方面财权事权不统一成为最主要的因素,此外,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税收分割不均衡以及税收征管不到位也是聊城市县乡财政困难的制度性原因。第五部分对聊城市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第六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对未来的研究进行展望。长期以来,县域经济不发达是造成县乡财政困难的经济性因素,但分税制财政体制本身的不足,是造成县乡财政困难的制度性诱因。因此,文章通过实证材料论证等方式,对山东省聊城市的实际情况从分析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不足入手,通过与世界各国和部分省财政体制的比较分析,指出造成该市县乡财政困难的制度性根源,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即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合理划分财权事权、精简机构等措施,这为聊城市乃至全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了理论依据与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