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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制度,尤其是征地补偿标准制定,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在目前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征地制度将长期存在。征地制度研究,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中一系列重大问题,如公平,利益冲突,社会稳定,生态问题等,具有深远的意义。在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式下,研究征地制度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保障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严格保护耕地的需要。 论文借鉴国内外征地制度研究的最新理论成果,主要从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我国征地制度改革进行研究。通过对我国征地制度的历史回顾、现存问题评述,提出了改革政策取向。 经济学视角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征用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农村集体收益损失,被征地农民利益受损;制度视角的研究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工业反哺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征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激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改革势在必行。 对征地制度的核心——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作了详细研究。作者认为,弄清农用地之于农民价值功能,是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的关键。从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的角度,农用地之于农民所具有的价值功能主要有:就业功能,生活来源,社会保障功能。提出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应以市场机制为导向,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做到同地同价。征地补偿标准通过“市场论”和“人本论”的藕合来制定:“市场论”计算农用地的经济产出价值,“人本论”测定农用地的社会保障价值。征地补偿标准就是农用地的经济产出价值和社会保障价值之和。 为了验证论文构建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以重庆市沙坪坝区为例,对征地补偿标准的测算进行实证分析。从1984年到2003年,重庆市沙坪坝区因渝怀铁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