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运提货保函的法律效力

来源 :天津财经大学 | 被引量 : 4次 | 上传用户:annybill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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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保函是指单证的流转晚于船货到达目的地时,为及时提取货物的收货人或第三人向承运人出具的要求提货,并保证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损失的担保文件。提货保函是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无单放货现象中产生的,给当事人带来了快捷、便利等好处,弥补了提单的程序性带来的呆板给海运贸易造成的负担,大大有益于国际贸易运输。但提货保函的出现使提单具有的唯一的物权性质受到了影响,对提单制度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极大地冲击了国际航运贸易的正常秩序。同时,承运人凭副本提单加保函交付货物违反了承运人凭单放货的法定义务,为保函欺诈提供了温床,给贸易、航运、金融等各方带来了巨大的损害。自提货保函出现以来,因提货保函引起的诉讼在全球范围内频频发生。法学家们对提货保函法律效力的讨论不断,最终也没有得出一致的解决方式。因此对提货保函现象及其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讨论仍有很大的必要性。该篇论文首先从提货保函的现状出发,探讨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冲突问题,运用文义解释法、定性分析法等多种解释方法从多个角度对提货保函的性质进行论证分析,得出提货保函具有提单的债权属性,作为提单的“替代物”具合理性。这部分也是该论文的创新之处。其次,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各国认定提货保函效力的标准进行探讨,同时得出提货保函的效力范围应该仅对善意保函当事人生效,且必须在损害事实发生后才能发生效力。再则,对无效保函产生的法律责任进行论述,并提出完善提货保函效力的建议,总结提货保函制度在实务中应如何更好的运用,找到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和谐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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