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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我国毒品泛滥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开展好禁毒、戒毒工作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问题,而是已成为关系国家前途、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一个重要因素。2008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正式实行,从此,我国的禁毒体系主要由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构成。《禁毒法》的颁布施行首次明确了强制隔离戒毒将取代现行的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劳动教养戒毒(以下简称劳教戒毒),这是我国禁毒立法的重要成果之一,强制隔离戒毒相对原来的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而言是一次突破和创新,是立法部门顺应国际潮流,进一步完善我国禁毒立法体制,体现以人为本的戒毒理念而做出的一项重大改革。强制隔离戒毒制度正式确立之后,广州市于2009年4月在市委、市政府办公会议上,正式决定将全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由公安部门移交司法行政部门收容矫治,全市9个劳教场所都增加了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劳教大队加挂强制隔离戒毒大队牌子,从而拉开了广州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序幕。强制隔离戒毒实施2年多以来,对帮助我市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教育挽救吸毒人员,降低毒品滥用所引发的各种危害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研究广州市强制隔离戒毒产生背景,厘清强制隔离戒毒与以往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的不同之处,在工作实践中面临哪些问题,以及是如何运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相对于以往戒毒模式具有哪些优越性等,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这一新的戒毒模式进行探讨。这对于新时期的劳教(戒毒)场所和劳教人民警察,认真贯彻执行《禁毒法》,发挥劳教(戒毒)场所自身优势,切实保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提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质量,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对于更好地适应戒毒工作新形势发展意义重大。本文首先阐述了研究强制隔离戒毒的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相关研究情况,并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接着阐述了广州市强制隔离戒毒的基本情况,指出了目前广州市强制隔离戒毒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而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