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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的重要职能之一是对国家产权制度的设计与交易秩序的规范,明晰的产权制度有利于国家、组织、个人明确自己的权利边界,规范的交易秩序有利于市场上的各类生产要素实现高效优化配置。
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其产权归属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梳理建国以来的农村土地改革实践可以发现,国家行为的侧重点是随着国家目标的变化而变化的。以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基本规律为视角,可以构建出两条清晰的逻辑分析框架:第一条是以改革生产关系为主线,在产权制度层面明晰化;第二条是以发展生产力为主线,在资源配置层面高效化。前者反映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的提升,后者反映了生产要素的资源配置从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的历程。通过进一步的实证研究发现,无论足全国范围内宏观上的土地改革创新实践,还是山西省几个县微观上的“三权分置”改革探索,都体现出产权制度改革创新释放的政策红利,这也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现代农业生产对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出的新要求。在总结基层探索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本文从改革产权制度和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两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的原则、方向和路径。
本文的主体部分是第二章到第五章,从理论到实践、历史到现实、问题到对策提出了论文的核心观点。
第二章是理论框架和分析视角。在阐述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分析认为,利益问题永远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焦点;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决定了国家一切社会管理职能都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只有稳定的产权预期和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才能保证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兼顾;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既可以统一,又可以分离,在土地所有权锁定的情况下,只有拆分土地使用权的各项权能,才能激发起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制度红利。因此,本文选择以健全和规范产权制度和激活生产要素为分析视角。第一条主线体现在产权制度变革,“三权分置”改革衍生出稳定农户承包权和放活土地经营权的要求。第二条主线体现在对土地、资本、劳动力等各类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这是现代农业生产适度规模化的必然要求。
第三章是现实关照,以两条主线为线索,结合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任务,回顾了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历史演进,进一步论证了产权制度变革和生产要素配置的相互作用。为巩固政权,国家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将农民土地私有制转变为集体土地所有制,一切农产品的生产和分配由国家计划配置向工业化倾斜;为解决温饱,国家在坚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为统筹城乡发展,国家以“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对“三农”领域的生产要素投入;为实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国家推行“三权分置”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充分发挥市场对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作用。
第四章是实证研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从山西省几个县的调研来看,“三权分置”改革的基层实践如火如荼,产权制度创新改变了政府、农民、实际经营者的利益关系,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与社会资本、劳动力转移高度密切相关。从文献资料收集的全国农村士地改革典型案例来看,共同的特点在于产权制度改革是破解农村土地细碎化经营的必由之路,其释放的制度红利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不同的区别在于优化资源配置的主体各有优势,政府主导拥有强大的动员力和强制力,龙头企业主导借助于丰厚的资金实力,农民合作社聚集了较为广泛的民意支持。当前,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的困境是集体所有权主体缺位、农户承包经营权取得与退出机制不明确,土地确权颁证过程中引发的利益纠纷也非常突出。生产要素配置存在的障碍是土地经营权流转范围窄、期限短、收益低,再加上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和生产要素流转的中介机构尚未完善,因而制约着“三权分置”改革的顺利推进。
第五章是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的方向和路径。一方面是产权制度改革,应坚持有利于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兼顾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地方政府的定位应该是次要和从属的辅助作用,只有激发更加充分的土地产权才能构建起土地流转发展壮大的微观制度基础。此外,还应改革城乡户籍和就业制度、强化和健全网络式的服务性中介组织。另一方面是畅通生产要素市场化高效配置的渠道,借助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等有利的形势,分两个阶段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市场上的各类生产要素,即第一阶段在农村内部自发性的流转土地经营权,第二阶段以股份合作等市场化方式激活土地经营权。
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其产权归属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梳理建国以来的农村土地改革实践可以发现,国家行为的侧重点是随着国家目标的变化而变化的。以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基本规律为视角,可以构建出两条清晰的逻辑分析框架:第一条是以改革生产关系为主线,在产权制度层面明晰化;第二条是以发展生产力为主线,在资源配置层面高效化。前者反映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的提升,后者反映了生产要素的资源配置从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的历程。通过进一步的实证研究发现,无论足全国范围内宏观上的土地改革创新实践,还是山西省几个县微观上的“三权分置”改革探索,都体现出产权制度改革创新释放的政策红利,这也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现代农业生产对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出的新要求。在总结基层探索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本文从改革产权制度和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两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的原则、方向和路径。
本文的主体部分是第二章到第五章,从理论到实践、历史到现实、问题到对策提出了论文的核心观点。
第二章是理论框架和分析视角。在阐述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分析认为,利益问题永远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焦点;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决定了国家一切社会管理职能都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只有稳定的产权预期和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才能保证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兼顾;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既可以统一,又可以分离,在土地所有权锁定的情况下,只有拆分土地使用权的各项权能,才能激发起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制度红利。因此,本文选择以健全和规范产权制度和激活生产要素为分析视角。第一条主线体现在产权制度变革,“三权分置”改革衍生出稳定农户承包权和放活土地经营权的要求。第二条主线体现在对土地、资本、劳动力等各类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这是现代农业生产适度规模化的必然要求。
第三章是现实关照,以两条主线为线索,结合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任务,回顾了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历史演进,进一步论证了产权制度变革和生产要素配置的相互作用。为巩固政权,国家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将农民土地私有制转变为集体土地所有制,一切农产品的生产和分配由国家计划配置向工业化倾斜;为解决温饱,国家在坚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为统筹城乡发展,国家以“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对“三农”领域的生产要素投入;为实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国家推行“三权分置”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充分发挥市场对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作用。
第四章是实证研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从山西省几个县的调研来看,“三权分置”改革的基层实践如火如荼,产权制度创新改变了政府、农民、实际经营者的利益关系,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与社会资本、劳动力转移高度密切相关。从文献资料收集的全国农村士地改革典型案例来看,共同的特点在于产权制度改革是破解农村土地细碎化经营的必由之路,其释放的制度红利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不同的区别在于优化资源配置的主体各有优势,政府主导拥有强大的动员力和强制力,龙头企业主导借助于丰厚的资金实力,农民合作社聚集了较为广泛的民意支持。当前,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的困境是集体所有权主体缺位、农户承包经营权取得与退出机制不明确,土地确权颁证过程中引发的利益纠纷也非常突出。生产要素配置存在的障碍是土地经营权流转范围窄、期限短、收益低,再加上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和生产要素流转的中介机构尚未完善,因而制约着“三权分置”改革的顺利推进。
第五章是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的方向和路径。一方面是产权制度改革,应坚持有利于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兼顾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地方政府的定位应该是次要和从属的辅助作用,只有激发更加充分的土地产权才能构建起土地流转发展壮大的微观制度基础。此外,还应改革城乡户籍和就业制度、强化和健全网络式的服务性中介组织。另一方面是畅通生产要素市场化高效配置的渠道,借助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等有利的形势,分两个阶段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市场上的各类生产要素,即第一阶段在农村内部自发性的流转土地经营权,第二阶段以股份合作等市场化方式激活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