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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由是人类社会迄今尚未完全实现的理想,是实现宪政背景下的中国新闻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全球视野中亟需进一步保障和实现的基本人权。随着新媒体、新技术的扩散,博客等“参与式媒体”正成为主流媒体的补充。信息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重新检讨新闻自由这个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研究命题。为改变新闻自由研究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缺乏时代性的局面,加快新闻法的立法进程,促进新闻自由的宪法保护,本文综合运用价值分析、实证分析、案例分析、比较、跨学科交叉研究的方法,多视角多方位地论述了新闻自由的概念、属性、实现、功能和限制。研究新闻自由的概念的时候,本文首先正面回应了“新闻自由是否科学概念”的学术争论,证明新闻自由是一个科学概念,继而阐述了新闻自由的定义、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和内容要素。本文认为,新闻自由是自然人和法人在法律范围内所享有的自由从事新闻活动免于他人和政府干涉的权利。新闻自由的主体要素是自然人和法人。新闻自由的客体要素是新闻。新闻自由的内容要素包括创办新闻媒体的自由、接近新闻来源的自由、传送新闻的自由、刊播新闻的自由、评论新闻的自由、销售新闻产品的自由、获知新闻的自由、使用新闻媒体的自由。研究新闻自由的属性的时候,本文重点提出了法学界争论不休的三个问题:新闻自由的本质属性,究竟是政治自由还是社会自由是个人性权利还是制度性权利是绝对自由还是相对自由本文通过概述新闻自由的属性之争,考察新闻自由历史演进的三个阶段,分析新闻自由赖以存在的理论基础,全面积极地论证了新闻自由是社会自由、个人性权利、相对自由的观点。研究新闻自由的功能的时候,本文先厘清了新闻自由的功能的含义,阐明其与新闻的功能、新闻媒体的功能的区别,而后总结评价了近百年来关于新闻自由功能的八种观点,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本文最后正面论述了新闻自由的七项功能:健全人格;接近真理;促进宪政;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繁荣文化;教育大众。研究新闻自由的实现的时候,本文以历史经验为逻辑起点,得出实现新闻自由需要经济自由、宪政体制和法律保障三个前提条件的结论。在这三个前提条件下,新闻自由可以通过自由地创办新闻媒体、自由地接近新闻来源、自由地传送新闻、自由地刊播新闻、自由地评论新闻、自由地经营新闻产品、自由地使用新闻媒体这七种方式来实现。研究新闻自由的限制的时候,本文基于新闻自由的相对自由属性和社会责任理论,结合人类新闻自由史上的法律实践,规范重构了限制新闻自由的六条原则:公共利益原则;事后惩罚原则;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人人平等原则。最后,本文结合大陆法系国家和普通法系国家限制新闻自由的司法实践,概括总结出公权力和私权利限制新闻自由的含义、内容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