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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的重金属污染不仅会降低土壤的质量,导致农作物产量减少和重金属含量超标,影响农产品品质,甚至还会影响田间生物的多样性,引起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因此,尽快对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采取修复治理措施,降低重金属污染危害,切实保护耕地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作为耕地主导修复治理的执行者,农户、合作社、企业、基层干部等各类修复治理实施主体在耕地保护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在耕地保护过程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将直接关系到我国耕地保护的成败。本文利用实地调研获得相关数据,并通过实证分析,全面了解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项目农户、合作社、企业、基层干部等参与者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技术模式、修复技术组织实施方式、资金补偿方式等方面的参与意愿,并通过研究参与者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提出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技术模式、修复工作推进组织实施方式、资金补偿等方面的改进建议。研究结果表明:不同技术措施实施效果、不同工作推进组织实施方式的效率和资金投入力度是影响耕地修复参与意愿的三大关键因素。在国家财政的强力推动下,农户、合作社、企业、基层干部等的参与积极性都很高,长株潭地区总体评估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项目是有效的,是可继续实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技术措施、实施方式和补偿形式的差异性,导致不同实施主体接受意愿的差异。根据意愿研究,论文提出了加大修复治理技术和产品研发创新力度、推进第三方治理为主政府行政为辅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拓展耕地修复治理资金补偿来源、加强农田污染的源头治理、完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耕地修复治理区域各实施主体种粮效益等一系列加强耕地修复治理参与意愿的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