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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自由兑换即货币可兑换性,是指一种货币兑换成别种货币或支付手段的能力。它可以按居民与非居民口径分为对外自由兑换与对内自由兑换,也可以按国际上现行通用的国际收支口径分为经常项目自由兑换与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经常项目自由兑换是指经常项目外汇支付和转移的汇兑无限制的兑换,即经常项目下的用汇,只要有真正的交易凭证,就可以到银行购汇支付。资本项目自由兑换则是指资本流进和流出的汇兑均无限制的兑换。货币自由兑换是指货币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下都实现了自由兑换,它的终极目标是实现货币的国际化。因此货币自由兑换程度是衡量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程度的重要标志。国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人都已实现货币的完全自由兑换,发展中国家则是存在不同程度的货币自由兑换。本文通过阐述具有代表意义的西班牙、阿根廷、印度三国的货币自由兑换历程,分析了三国在货币自由兑换进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企望能对我国货币自由兑换改革有所启示。从1978年开始,我国实行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改变了以前外汇由国家统收统支的现象,推动了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根据1993年11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的要求,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即人民币要实现包括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在内的完全自由兑换。1994年是我国外汇体制实行重大改革的一年,也是我国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有条件自由兑换的一年。1996年是我国外汇体制改革实施重大举措的又一重要年份,我国于1996年年底实现了经常项目完全自由兑换。我国目前货币兑换状况是:经常项目完全自由兑换与资本项目部分自由兑换并存;人民币已实现部分国内自由兑换;在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边境贸易中,人民币事实上已跨越国界,成为当地居民乐意接受的一种“硬通货”,并呈现国际化趋势。本文试图探索我国货币自由兑换途径,并对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促进人民币国内自由兑换和促进人民币国际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