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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至今尚未得到专题研究的20世纪20年代山西的离婚潮为研究对象,在充分发掘、利用馆藏档案和报刊资料的基础上,对当时山西离婚的状况从社会史的角度进行了较为详细、深入的考察,是关于近代山西离婚问题分阶段研究的尝试性初探。 文章由引言、主体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引言重点阐述了近代中国离婚现象研究的概况和尚未解决的问题,介绍本论文研究的对象、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以及研究的方法。主体分为五章,第一章指出20世纪20年代在山西出现了近代史上第一次离婚的高潮。第二章分六个小部分,分别介绍20世纪20年代山西离婚潮的特点:由女性提出和实现的离婚已占相当的比重;男方的一些问题成为离婚的理由;感情因素在离婚原因中高居首位;经济问题是造成夫妻双方离婚的第二位的原因;男女离婚者主要为青壮年,青年女子的离婚数远远大于青年男子;农业人口成为当时离婚潮的主角;男女屡次结婚屡次离婚的现象出现;离婚后男子续娶者少、寡居者多,而妇女则改嫁者多、寡居者少。同时阐明了造成上述特点的社会原因。第三章利用大量案例深入探析了20世纪20年代山西省对离婚法的实施情况及其特点:基本上体现了男女在离婚权利上的平等;注重以男女个人为本位,动摇了中国传统社会离婚以家族本位的原则;以双方的感情作为判决离婚与否的基础;注重证据的真实性;注重伦理人情。第四章阐述了当时离婚法在实施过程中的局限性:纳妾没有被列入到离婚的理由之中;青年男女在婚姻权上仍不能得到充分的自主;对妻方仍有不公正之处。第五章分析了20世纪20年代山西离婚潮的历史意义:它促进了婚姻风俗的近代化,促进了家庭的近代化,促进了婚姻法律的近代化。文章的结语指出在旧思想、旧观念的禁锢下,离婚权的获得作为妇女解放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当时有很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在广大的农村尤为显著。同时指出,这次离婚潮对当时山西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它必然会成为人们传统婚姻观念向近代转化的催化剂,并将加速人们相关思想观念的近代化,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 本文通过这五章的分析论述,探讨了离婚这一在近代社会史研究中久被忽视的问题,可以丰富、加深我们对近代山西社会变迁的认识,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