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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城市现已进入存量开发阶段,城市更新已成为各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不同阶段的城市更新都对城市发展有贡献价值。城市更新活动的顺利实施离不开精准的更新规划和有效的更新管理保障体制,本文研究的重点——更新潜力评价是更新规划制定过程中重要的环节之一,规划体系——更新体系一体化的操作模式可最终确保城市更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城市更新规划体系有显著的层级特征,不同层级的更新规划能够解决的城市问题不同,相应的更新潜力评价也要逐层进行,本次研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文章从对相关城市更新理论和实践活动的研究出发,研究城市更新的概念、演进历程、更新理论发展和相关评价内容,重点论述了我国法定规划体系下的单元规划和深圳、广州、上海和台湾的城市更新规划编制体系和管控内容。研究发现多层级的更新规划可与各层级的法定城市规划配合,从而有效的指导更新活动的开展,而城市更新潜力评价可提高更新活动开展的准确性。因此,本次研究确定施行多层级的更新规划方法,搭建基于潜力评价的多层级更新规划框架。随后展开本次研究的重点“更新潜力评价体系建构”和“基于更新潜力评价的更新规划方法的应用”。从不同层级搭建了“更新目标——评价维度——更新潜力”一体的评价分析框架,宏观层面评价体系包含城市空间结构、生态可持续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公共政策保障四个方面,中观层面选取空间资源布局、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开敞空间四个潜力因子,微观层面考虑微改造潜力,选取建筑、道路交通和公共空间微更新进行评价。最后以南京为例,在中观层面选取更新单元,基于前文的潜力评价框架,构建有操作可能性的更新潜力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更新潜力的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更新规划指引。就当下城市发展所面临的形势而言,城市更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有力抓手。今后也将有更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城市进行更新规划的探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更新潜力评价体系和潜力评价指标的选取依据,这也是本文的研究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