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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一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促进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快速进步的必然选择。云南省大理州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州和落后的民族自治地区,由于特殊的州情,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步伐迟缓,有组织、有序的转移工作起步晚、基础差,借着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开始实施“阳光工程”的契机,大理州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逐渐受到政府重视,加大投入力度,实施有效的转移培训,转移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长期以来,大理州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发展迟缓有诸多原因,而主要原因则是本地区较低的人力资本积累水平,这与劳动力自身及自治州的政府政策密切相关。政府的干预行为可能对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正面和负面效应,逐步优化的干预行为将会推动地区的经济发展。大理州政府实施“阳光工程”,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培训投资,有效的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能力,职业适应能力,提高了他们的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使他们实现了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这证明了本文的观点:人力资本积累水平的高低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顺利转移的决定因素,而政府的干预行为又提高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从而促进了他们的顺利转移。本文在归纳总结劳动力转移和人力资本的主要理论和观点的基础上,对大理州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低、转移能力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用投资效益对政府实施的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投资使收入增加进行了分析,并应用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分析“阳光工程”中实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人力资本积累的关系,具体分析人力资本积累水平对转移后的就业行业、职业、收入等的影响,证实了人力资本积累水平的高低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转移的决定因素;根据人力资本投资理论,对本地区的政府干预模式进行了系统分析,并与国内成功案例进行比较,论证了目前政府干预模式的缺陷,由此提出了政府干预模式的新构想,为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稳定、彻底地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进行了新的理论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