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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对于推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探索改革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京、津、沪、江、浙、鲁等六个省市于2003年被确定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首批试点省市,2009年9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于两院两部印发《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开。Y市作为全国第二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城市,于2008年10月开始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过四年时间,至2012年10月开始在全市全面推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本文在考察Y市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践基础上,运用分析、面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对Y市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予以分析,以期对即将在Y市全面推开的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些许具有现实意义的设想。全文除导言及结语外,共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Y市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社区矫正制度运行情况及实施成效。首先,Y市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社区矫正涉及到组织体系建设。Y市成立的以党委、政府领导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管理机关,并建立起了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乡镇、街道等基层司法所是具体承担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的工作机构,由司法所所长和司法助理员、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三支力量共同组成社区矫正队伍。其次,Y市开展的社区矫正司法实践工作涉及到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第三,Y市四年来开展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多种主题内容的活动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矫治,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帮困扶助,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较好的重新回归社会这一目标。第二部分,Y市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在Y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有首先,由于开展社区矫正宣传等工作不到位,致使社区矫正社会影响力和认同感不高;其次,部分区县未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致使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第三,由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配合体制不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缺乏刚性化的管理体制和开展社区矫正手段的相对单一性,制约了社区矫正健康、深入、长远的发展和实施。第四,司法所队伍力量不足和矫治人才的匮乏,使得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滞后,与“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专业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要求相差甚远。第三部分,完善Y市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社区矫正制度的建议。本部分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之上,对完善Y市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社区矫正制度提出了几点有针对性的建议。首先,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区矫正社会影响力以提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网络支持系统。其次,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明确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实现财政制度化。第三,从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动态管理机制以及整合辖区内资源,解决教育弱的问题方面着手,探索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最后,对于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建设的完善,在强化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基础之上,以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梯队型社区矫正队伍为目标,建立培养与吸纳专业人才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