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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治理体系中,国际机制的数量正在迅速增长,在同一个议题领域中时常出现多个国际机制共同参与治理的现象,由此形成了国际机制的重叠与互动,参与国际机制的成员国也开始尝试对这一现象进行有效管理,由此形成了机制复杂体,我们需要对这一新现象进行全面、深入的理解。理解机制复杂体的关键集中于三个核心问题:国家采取什么样的行动策略、机制之间如何互动、以及它们会对治理的有效性产生何种影响。国家通常可以采取放任型策略、合作性策略和冲突性策略。放任型策略不会导致机制互动的形成。合作性策略又可细分为规则让渡、规则协调、设立争端解决条款以及引入支持性机制四种类型。冲突性策略则又可分为机制选择、机制转移以及竞争性机制建设三种。不同的行动策略选择将导致不同的机制互动模式。常见的机制互动模式可分为协同型互动、协调型互动、(规则/地位)竞争性互动与对立型互动四种。它们也将分别对治理的有效性产生不同影响。衡量有效性必须建立客观和可操作的指标。由遵约、执行、问题改善和问题解决或目标实现所逐级构建起来的衡量标准可以较好地满足这一要求。在通常情况下,协同型互动最有助于大幅提高有效性,而对立型互动则极易导致有效性的大幅削弱。协调型互动和竞争型互动所带来的有效性介于两者之间,前者可能小幅提高有效性,后者则小幅削弱有效性,但它们之间也极有可能发生改变。东南亚地区的自由贸易体系、全球反避税治理和能源治理三个领域的案例基本证实了本文的理论观点。加深对机制复杂体的认识不仅有助于在理论层面对制度主义研究贡献新知识,也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对于国际社会而言,它将有助于减少国际机制间的相互损耗,形成合理的职能分工,通过深化合作提高应对全球挑战的能力。对于我国来讲,它也有助于减少在参与国际事务和机制建设时所面对的质疑,使我国在全球治理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