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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地解决管理层与股东、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问题,始终是公司治理研究的核心主题。随着专业化的机构投资者规模的不断增长,其在解决公司治理问题中的正面作用受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重视。一方面,已有的研究发现,在股权分散的国家,机构投资者扮演了积极的公司治理监督者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机构投资者自身也存在委托代理问题,其公司治理的作用也受到质疑。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相对集中,委托代理问题突出的表现为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那么机构投资者能否发挥积极的公司治理监督作用?或者机构投资者在利益驱使之下与大股东合谋共同侵占中小股东利益?本文以2012-2016年定向增发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机构投资者在定向增发中的作用,利用事件研究法考察市场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定向增发的反应,以及通过单变量检验和多元线性回归考察机构投资者参与定向增发是否显著提高了公司经营业绩。研究发现:(1)与非机构参与定增的样本相比,市场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定向增发的反应并不明显,表明市场并不完全认同机构投资者在定向增发中的监督者角色;定增公告发布之后,市场显著的正向反应一定程度上表明机构投资者凭借内幕信息获得了短期可观的收益;(2)市场反应与机构投资者认购比例的平方呈现正U型关系,表明市场认为随着机构投资者认购比例的增加且达到一定比例,则能够发挥积极的公司治理作用;(3)利用滞后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公司业绩的代理变量,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参与定向增发并没有显著提升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基于研究结论,本文认为机构投资者在定向增发中并没有发挥积极的监督者作用,相反,机构投资者却凭借内幕信息获得了可观的短期收益。同时,本文建议相关监管机构应进一步完善与机构投资者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以促进机构投资者利用专业优势,在公司治理中逐渐发挥积极作用。本文的研究基于定向增发视角考察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作用,丰富了现有关于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作用的研究文献。与此同时,本文的政策建议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制度环境、促进机构投资者积极作用的发挥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