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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全面促进消费,提升消费动能对我国迈入新发展阶段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规划提出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我国居民消费在群体、城乡和区域等维度均存在显著的消费支出差距,既不利于居民幸福感和经济福利的提升,也不利于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与此同时,中国已经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养老保障网络,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但制度“碎片化”严重,横向表现为制度性分割,纵向表现为低统筹层次。我国针对不同工作性质群体分别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同养老保险制度在筹资模式、财政补贴、计发办法和待遇调整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依赖不同制度的参保家庭的养老金收入存在较大差距,逐渐形成了养老保险“多轨制”格局。为了解决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问题,2014年2月,“新农保”与“城居保”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权利的平等。2015年1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职工实行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城镇养老金“双轨制”在制度层面正式废除。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更加注重消除包括养老保障和消费在内的经济生活中的不平等现象。为此,结合中国实际和消费经济理论,本文按照宏观总体和微观家庭相结合的研究视角,以“多轨制”养老金为切入点,利用宏观统计数据和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China Household Finance Survey,CHFS),主要研究了“多轨制”养老金和制度并轨改革对家庭消费(包括消费水平和消费差距)的影响。全文共包括九章内容,各章节的研究内容与结论层层递进。宏观总体与微观家庭的研究结论相互印证,提高了本文研究的可信度和稳健性。具体研究内容与发现如下。在宏观层面,本文基于世代交叠模型、SYS-GMM模型和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理论与实证研究了养老保险发展(包括替代率和覆盖率)和制度并轨改革对城乡居民消费的影响,并进行城职保和城乡居保消费效应的差异性分析。研究发现,第一,提高城职保的养老金替代率和覆盖率可显著促进城镇居民消费,提高城乡居保的覆盖率显著促进了农村居民消费。第二,由于养老保障水平的差距,城职保发展的消费效应强于城乡居保,养老保险非均衡发展扩大了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第三,城乡居保制度并轨加强了覆盖率对农村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在微观层面,本文研究了“多轨制”养老金和制度并轨改革对家庭消费的影响(第五章和第六章),以及对家庭消费差距的影响(第七章和第八章)。首先,本文理论分析了养老金财富对家庭消费(储蓄率)的影响,测算“新农保”参保家庭的养老金财富,基于CHFS三期面板数据和工具变量法(Ⅳ)对理论模型进行验证,并与“企职保”进行差异性分析。研究发现,“新农保”养老金财富通过财富替代效应和降低养老收入风险的渠道,显著提高农村家庭消费,降低家庭储蓄率。进一步分析发现,第一,“企职保”参保家庭的养老金财富水平远高于“新农保”参保家庭,“企职保”更能够降低其参保家庭的储蓄率水平,促进家庭消费。第二,“新农保”在扶贫中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更能够提高贫困、健康状况差的家庭的消费水平。第三,“新农保”能够缓解预期寿命延长对家庭消费的抑制作用。第四,养老金财富对农村家庭消费的影响在年龄方面存在异质性影响。其次,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例,本文基于确定性等价模型、预防性储蓄模型和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PSM-DID),理论与实证研究了我国制度并轨改革对家庭消费(储蓄率)的影响。研究发现,制度并轨改革通过改变家庭养老金收入预期和提高家庭未来养老风险,显著提升了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家庭的储蓄率,降低了家庭人均消费,但改革的消费效应存在一定程度的时滞性。改革主要降低了参保家庭的食品及在外就餐、衣着和教育文化娱乐类消费。改革对低财富、女性户主、户主受教育程度较高、户主年龄为40-50岁和西部省份等家庭的影响更大。多种角度的安慰剂检验和稳健性检验均支持了上述结论。再次,基于我国“多轨制”养老金和家庭消费不平等特征共存的现状,引入家庭消费相对剥夺指数,从微观层面实证分析“多轨制”养老金对家庭消费相对剥夺的影响,并分析制度并轨改革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多轨制”养老金不平衡显著加剧了家庭消费相对剥夺。影响机制为: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降低家庭收入相对剥夺的作用程度的差异较大,进而加剧了家庭消费相对剥夺程度。“多轨制”养老金和消费相对剥夺间的关系也会因消费类型、家庭特征和地区特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此外,“多轨制”养老金不平衡通过预期效应加剧了未退休家庭的消费相对剥夺;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起到了调节作用,能够减弱这种加剧作用。最后,通过实证分析测度了“多轨制”养老金引起家庭消费差距的水平及其演变趋势。研究发现,养老保险“多轨制”显著引起了不同参保家庭间的消费差距。与“新农保”相比,“城居保”、“企职保”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模式分别显著增加了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的6.2%、13.3%和17.5%。对于已退休家庭而言,影响机制为收入效应,对于未退休家庭而言,影响机制为预期效应。受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的影响,“新农保”与“城居保”参保家庭消费差距随时间呈减小趋势;受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影响,“企职保”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家庭的消费差距趋于稳定。与已有研究相比,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在研究视角方面,宏观总体和微观家庭相结合,分别以省级和家庭为研究单位,搭建起“多轨制”养老金、制度并轨改革和家庭消费(包括消费水平与消费差距)关系的研究框架。另外,基于“多轨制”养老金不平衡视角,解释我国老年退休家庭消费不平等,弥补了相关研究的不足。在理论研究方面,第一,本文基于世代交叠模型分析养老保险发展和制度并轨改革对宏观居民消费的影响,基于确定性等价模型和预防性储蓄模型分析养老金制度并轨改革对微观家庭消费(储蓄率)的影响,为后续关于养老金制度改革对家庭消费影响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利用泰尔指数分解方法创新性地测度不同制度类型参保家庭的养老金不平衡,并将个体相对剥夺指数引入分析框架,从微观视角揭示“多轨制”养老金对家庭消费相对剥夺的加剧作用。在研究发现方面,本文从多角度证实的核心发现为:“多轨制”养老金扩大了参保家庭消费差距,制度并轨改革有利于降低“多轨制”养老金不平衡以及家庭消费差距。这为降低家庭消费不平等以及完善养老金制度并轨提供理论与实证支持。本文从研究视角、理论研究和研究发现等方面弥补了“多轨制”养老金和制度并轨改革对家庭消费(包括消费水平与消费差距)影响的相关研究的不足。在实践中,能够为缓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缩小“多轨制”养老金收入差距、降低居民消费不平等、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提供政策参考。进而提升居民幸福感和经济福利,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