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只有“安居”才能“乐业”。住房作为人们的一种生活必须品,同时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住房具有商品属性。住房是可以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与公共产品不同,住房具有排他性、竞争性和可分割性,不存在“搭便车”问题,它可以进行交换,并在交换中实现交换价值或价格。另一方面,住房又具有社会保障属性。住房是一种价值巨大、价格昂贵的耐用消费品,是一般家庭中价值比重最大的财产。在市场机制配置住房资源的条件下,低收入家庭支付能力不足,往往很难按市场价格购买或租赁住房。当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时,甚至中等收入家庭也难以实现住房需求。这就决定了当一部分人的收入无法获得住房时,社会有责任帮助他们解决,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同时,保障居民的基本生存权,也是任何一个国家政府的基本责任和应尽义务。随着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大部分人从农村到城市就业,不可避免的出现房价上涨、住房紧张,而在农村,空心村和空壳村现状的存在,势必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从国内外发展来看,住房问题是发展过程的必然现象。在欧洲已经经历并已解决,当前我国城市人口在急剧增加,势必对住房提出要求。在城市,低收入阶层居无定所难有安身之处,农民工住房的现状堪忧,住房问题需要解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农村的非农化、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居住集中化要求下农民住房问题也需要解决。
莱芜作为中等城市,下辖区、乡镇较少,相对易于管理,对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在工作思路和制度上有很多创新,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特别在住房问题上,按照“建设市场化、租购房自主化、补贴货币化、运作规范化”的创新理念,对城市低收入家庭,采取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的办法,在农村探索出了合村并点、居住向社区集中的模式,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本文在对住房问题的一般理论和住房改革历程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政府在房地产方面的规制,对莱芜市的住房改革的做法进行总结和剖析,提炼成功的经验,一是租赁购房货币直补,低收入家庭有其屋;二是促进社区集中居住,城乡家庭渐优其屋:三是城乡文明牵手共建,优化城乡居住环境;四是全面实施保障政策,共同提升生活质量。同时找出存在的问题,指明统筹城乡住房保障的对策和建议:一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二是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政策体系;三是适应多方住房需求,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四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健全完善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配套保障制度;五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慎重推进集中居住。
通过对莱芜市的成功经验的研究,得出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创新理论和工作体制,扶危济困,使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都能及时得到保障,通过合理规划城乡空间布局,进一步改善城乡居住环境,使“居者有其屋”、“居者优其屋”,人人有房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政府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