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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提出。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了依法治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地位与作用,进一步提出要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大学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是我国法治教育的重点对象,其法律素养的高低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进程具有重要影响。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过程是在外部环境影响下内部诸要素辩证发展的过程,互联网的应用,不仅改变了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外部培育环境,更是对其内部组成要素提出了新的要求。互联网在为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带来契机的同时也带来一定挑战。因此,如何科学认识互联网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影响,发挥互联网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正向激励效应,规避其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负面影响,进而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本文在对相关文献的研究基础上,采用问卷调查与个案访谈相结合的方式以大连理工大学生在校生为调查对象。通过调查发现互联网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互联网拓宽了大学生法律知识获取的渠道;互联网提升了大学生的权利意识;互联网提升了大学生的法律信仰;互联网为大学生践行法律提供了有效平台。与此同时,互联网也对大学生法律素养造成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网络不良信息不利于大学生科学学习法律知识;互联网弱化大学生法律规范意识;互联网降低大学生的守法自觉性。鉴于此,本文从网络环境的复杂性、高校法治教育、以及大学生自身三个角度解析互联网对大学生法律素养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最后,本文在相关理论基础的支撑下提出网络环境下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社会、学校与大学生自身的联动,以此形成教育合力,达到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