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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以及“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法治目标的提出,对我国法治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作为祖国的希望、未来,初中生的主体地位独特,对其进行法治教育,能够规范其行为,预防其走上犯罪道路;同时能够增强其维权意识,在权利遭受侵害时能够选择正确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身心健康的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由此,初中生法治教育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然而,通过调查发现,初中生法治教育的状况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法治教育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学校法治教育效果有待提高,中学生法治知识掌握不达标,法治精神缺乏等。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第一,作为初中生法治教育的主要阵地——学校,长期以来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以升学为主要目标,忽视初中生的法治教育;而作为初中生法治教育的主要教授者——教师,缺乏专业的素养、教学形式又单一,难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严重影响着初中生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第二,家庭教育在初中生法治教育的过程中,父母的法治观念不强,同时也没有做好引领、示范作用,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第三,初中生的法治教育离不开社会的支持,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从社会层面加强初中生的法治教育的措施不力,导致法治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第四,初中生个体心智的不成熟,也影响着法治教育的实效。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初中生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就要从学校、家庭、社会层面加强初中生的法治教育。第一,要与时俱进,建立完善的学校法治教育管理体系;加强法治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优化法治教育形式以及创新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其他相关课程教学中渗透法治思想,引发学生学习兴趣;第二,加强父母的法治教育观念,并做好引领、示范作用,树立孩子的“规则意识”;第三,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初中生法治教育环境,为初中生法治教育的学习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第四,改变“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初中生个体“四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