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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是伴随着公司企业制度的发展和以公司为连接点的各种利益主体(即关联各方,如:股东、董事、经理、监事及其相关人等)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产生的一种经济现象。关联交易在交易成本的节约以及对效率提高方面的作用,使得它被现代公司所广泛运用,并以此达到公司的规模化经营。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关联交易在主体方面的特定性,又使关联交易存在着客观的不公平的巨大风险。近几年,随着中国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之间的并购、联合、相互持股等经济现象也曰益频繁,大型企业集团纷纷设立子公司以求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这一切使得关联交易日益增多,数额也不断增大,但与之相反的,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却越来越多。因此,如何加强对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有效规制,遏制其“恶”的一面,以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便成为了中国证券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从公司法和证券法两个方面,对关联交易的规制进行一些探讨,提出了在我国现阶段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范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司法规制方面,本文主要从公司治理结构上对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进行实质性的限制,以降低关联交易潜在的不公平风险,比如:在对董事抵触利益交易的规制上,主要从董事抵触利益交易的主体范围、审批程序,以及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和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指出了我国现行法律中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关的看法和建议;在对控股股东的规制上,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情况,因此本文主要从限制控股股东的经营控制权以及加强控股股东的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探讨,以此加强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对关联交易的证券法规制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上,本文主要从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现状出发,对我国证券法律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制进行了反思,指出了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中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的关联担保以及对不公平关联交易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以期提高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减少其潜在的风险性,从而达到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以及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关键词: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关联人信息披露利益冲突关联担保董事抵触利益交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