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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的文明史,经历了由原始文明向农耕文明,再到工业文明进而向生态文明变迁时,在这一历史进程中,诞生了许多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制度,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便是其中之一。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起步较晚,立法内容较为粗糙,立法技术也不够完善,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本文对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进行研究,其目的在于找出该制度中的不足之处,通过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作为,为我国完善该项制度提供理论探讨的参考依据。本文在研究方法上应用了以下三种方法:一是对比研究的方法,即将域外各国及地区关于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立法中的特点加以分析,为我国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提供了借鉴。二是归纳总结的方法,即将我国现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归纳,总结出其中的不足之处,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哲学的方法,即用哲学的思维分析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价值以及人类文明的变迁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为研究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本文通过对比国内外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分析我国现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中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新思路。笔者认为,只要将这些问题加以完善,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运行将会更加顺畅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