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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融资租赁的法律构造予以剖析,力求正确定位其所有权属性,并提出调解方案。全文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首先对融资租赁基础构造进行解析,阐释所有权分化固然是其基础前提,但不足以厘清其内部构造;
第二部分分析了出租人所有权实然弱化的具体体现及所有权属性模糊带来的风险防范的制度构造难题。
第三部分首先阐述了所有权属性的相关学说并予以简要评析,在此基础上,以融资租赁的性质争论为基点,探究其与让与担保和所有权保留的制度构造中所有权属性的雷同性,指出其中所有权都突破了传统所有权的对物属性,承认了所有权的可移转担保性。为理顺融资租赁在大陆法系固有体系下的脉络结构,提出了两种调解方案:其一,租赁权的物权定性;其二,通过对财产观念的扩张及所有权从分离向分立的转变解构绝对所有权。
第四部分,对金融创新背景下所有权的现代形态予以整理如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信托、应收帐款质押等。这些新兴制度中的的所有权形态都非固有的绝对所有权所能容纳,因此对绝对所有权的突破,融资租赁不是个案,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更多的新型金融创新体制层出不穷,解构绝对所有权满足实践需求,为已创制的制度提供理论依托,为制度创新提供适宜的法律土壤成为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