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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全球投资自由化的趋势也在不断加强。各国完善投资立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以及投资自由化的大趋势。现在外国投资者不仅注重在资本输入国是否能够盈利,更愿意对投资行为有保障的国家进行投资。在世界经济迅速发展的浪潮中,蒙古国想要更好地发展本国的经济,就需要更多地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到蒙古国进行投资活动。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法律政策,再加之丰富的自然资源、矿产资源,是一国吸引国内外投资的重要条件。蒙古国政府为了能更好地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到蒙古国进行投资,蒙古国大呼拉尔于2013年通过了新的《蒙古国投资法》,新法与旧法相比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国内外投资者在蒙古国进行投资的条件,通过制定稳定的条款,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了相对稳定的投资环境。通过对2013年《蒙古国投资法》的研究,作者分析出新《蒙古国投资法》的优点与不足之处。通过中国和蒙古国的经贸合作情况,作者了解到蒙古国政府投资法律和政策的不稳定性,进而给中国企业提供风险防范的对策。论文第一部分通过介绍蒙古国外资法立法发展、立法模式和特点等,对蒙古国新旧《蒙古国投资法》进行比较,并分析出《蒙古国投资法》优点以及不足之处;论文第二部分主要对外资准入问题展开分析,主要包括了外资准入的内涵、范围、准入条件与准入审批等。特别对外资准入进行深刻解读,并对蒙古国外国投资法中涉及外资准入的内容归纳总结并分析它的特点;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外资待遇中的外资鼓励和优惠措施,分别从投资形式、税收待遇、土地使用等方面论述蒙古国外国投资法在吸引外国投资者来蒙古国投资的特点;第四部分主要论述蒙古国对外国投资的保护制度。通过介绍外汇权益保护、国有化征收保证、纠纷解决等方面规定,分析蒙古国对外国投资的保护类型与特点;第五部分主要介绍对中国企业向蒙古矿业投资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对策,以促进中蒙贸易更加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