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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个人财富迅速增长,与此同时,银行理财业务也呈欣欣向荣之势,并且个人消费者成为其主要客户。然而与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大好趋势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不断凸显的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尤其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际,大量理财产品出现负收益的情况,银行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案件更是时有发生,这已严重影响到银行理财业务中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最终威胁到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面对这一现实,国外金融业发达的国家都在其立法活动中,加强了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银行理财业务中个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却是严重不足的,直接表现在金融消费者法律地位不明确,未曾具体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缺乏专项保护的法律法规,司法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上。因此,怀着对这些问题的浓厚兴趣,笔者开始了对这个课题的探索,希望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和研究,能够给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所面临的难题提供一个可行的参考依据,同时也期望能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本论文内容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整理和归纳了国内外对该问题的研究情况,阐述了论文的研究思路和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为全文的写作奠定一个总括性的基础。 第二部分,对本文所探讨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界定和分类,重点对“金融消费者”的概念进行辨析和界定,特别是将其与“一般消费”的概念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阐述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金融消费者的含义,得出金融消费者是消费者在金融领域的延伸这一结论。同时,通过对比分析,梳理出金融消费者相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所具备的独有特征,并以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的规定为基础,结合相关消费者保护理论,对个人理财业务中金融消费者的权利进行了界定。最后以其特殊性为出发点,提出应着重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隐私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几项基本权利的观点。 第三部分,对目前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实体权利得不到有力保护、缺乏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等问题。 第四部分,分别以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和当代金融市场最发达的美国,以及亚洲地区金融市场发达的日本这三个国家为例,从金融消费者法律保护制度的演进和发展几个方面进行梳理,特别是对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的法律保护制度进行重点分析,最后归纳和总结其中可取的经验,为构建我国自身法律制度奠定基础。 第五部分,在文章前四个部分的基础上,分别从完善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对个人理财业务消费者实体权利进行规定和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三个方面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