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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信贷与居民消费行为的研究在国际上已经逐渐受到重视。从世界范围内的研究来看,许多研究都己表明消费信贷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是显著且广泛存在的,而利用货币政策来调控消费者行为也越来越受到国外中央银行的青睐。我国消费信贷的快速发展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面对突然出现的消费不足现象,国家迅速而及时地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而发展消费信贷则是其中的一项重点。以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为标志,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国家鼓励政策频出等因素推动下,消费信贷在我国快速发展起来。然而与国际上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尽管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速度极快,但国内居民的消费倾向并没有出现提升,相反却呈现出持续下滑趋势,这与发展消费信贷的初衷存在较大背离。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家紧随经济形势变化对国内政策基调进行了重新定位,消费信贷作为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工具再次受到重视。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自然的疑问就是,消费信贷到底能不能影响我国居民的消费行为呢?如果能的话,又是通过怎样的渠道来产生影响?当前消费信贷发展对扩大消费的作用效果有多大?消费信贷扩大消费的作用效果会受到哪些因素影响?这些是本文写作的基本出发点。本文以现代消费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特殊性,在定性描述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基础上,以规范的实证分析为重点,全面考察了消费信贷与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关系。全文共分七章。第1章为绪论,第2-3章为全文分析基础,分别介绍了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进展以及国内消费信贷发展的总体情况。第4-6章是全文分析重点。其中,第4章以现代消费理论为基础,从总体上检验了消费信贷与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关系;第5章对消费信贷影响我国居民消费行为的渠道进行了理论归纳,并在此基础上以我国城镇居民的现实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第6章从定量角度、以实证方法衡量了消费信贷拉动消费、降低居民储蓄率的作用效果,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初步探讨。第7章是全文结论与政策建议。纵观全文,得到的主要结论及创新包括:第一,通过对消费信贷与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总体关系检验发现,2004年以后,消费信贷对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开始显著,信贷条件变化已经能够影响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行为,而这种效应主要通过消费信贷增长率的波动来反应。此外,不同区域、不同收入组居民的消费行为对消费信贷的敏感性有所不同,这意味着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该充分顾及这种差异性。与现有文献相比,国内研究多是从强调消费信贷对居民消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角度来对二者进行理论分析,但基于现代消费理论进行的规范的实证分析并不多见,本文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研究的不足。第二,通过对消费信贷影响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作用渠道检验发现,尽管消费信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城镇居民的当期消费,但从作用渠道上看,当前的消费信贷主要通过缓解居民当期流动性约束,促进了相关耐用品消费的增长,但消费信贷发展并没有降低我国城镇居民的储蓄压力,其消费保险的功能也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过高的“大额刚性支出”成本和未来收支的不确定性可能是导致消费信贷作用渠道受限的重要原因。本文基于现代消费理论和我国居民消费行为的特殊性,对消费信贷影响我国居民消费行为的作用渠道进行了理论归纳,并利用现实数据对其进行了检验。现有同类文献中均尚未出现对消费信贷作用渠道的分析,本文的研究在推进消费信贷与居民消费关系的进一步研究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证价值。第三,通过对消费信贷扩大消费的作用效果分析发现,消费信贷的作用仅在于降低了居民储蓄率过快上升的趋势,它并不能改变高储蓄率的根本,同时消费信贷影响居民储蓄率的效果仍存在诸多限制。总体而言,当前以消费信贷拉动居民消费的效果并不理想。结合实证结果,本文对导致该现象的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本文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对消费信贷拉动消费的作用效果进行了评价,在实证分析中采用较为先进的动态面板GMM估计方法,与国内同类研究相比,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均有一定程度的创新。本文的政策含义为:发展消费信贷能够对促进居民消费产生一定的作用,但以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来看,单纯依靠消费信贷来拉动消费的政策措施或许并不能收到良好的作用效果。本文认为,要使我国居民消费不足的现象发生根本转变,在发展消费信贷的同时,必须对当前决定我国高储蓄率的诸多宏观不利因素进行同步调控,而这些因素包括了收入不确定性仍存、福利保障体系不完善、生活成本高涨、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等等。一方面,只有这些因素真正的有所改观,我国居民的消费倾向才有可能发生根本的转变;另一方面,在宏观因素向好的同时发展消费信贷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消费信贷促进消费的作用渠道,并最终提升消费信贷拉动消费的作用效果。两种效应的叠加会对我国的扩大内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