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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检验研究了 CEO的创始人身份、年龄和教育水平对企业整体风险承担水平、财务风险承担水平和投资决策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以民营上市公司1999-2015年的数据作为样本,研究结论如下:创始人CEO对于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是综合的。一方面,根据风险规避理论,创始人CEO会降低企业的整体风险承担水平、财务风险承担水平,一旦企业面临经营失败时,基于与企业物质财富和非物质财富的联系,相对非创始人CEO,创始人CEO更加保守。这说明,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任命职业经理人(非创始人CEO)是有必要的,因为创始人可能会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阻碍,任命职业经理人担任企业CEO会显著提高企业整体承担风险水平。另一方面,创始人CEO不会显著降低企业投资决策风险承担水平,相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创始人CEO将会显著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另外,创始人CEO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代理成本,虽然其担任CEO没有显著提高企业总资产周转率,但显著降低了企业的管理费用率,这说明创始人CEO不会为了自身利益在职消费、公款消费直接牺牲企业的利益。最后,研究发现,制造业和其他行业CEO的教育水平越高,企业的投资决策风险承担水平越高。因此,对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外的行业的民营企业来说,企业可以通过提高CEO的教育水平来提升企业投资决策风险承担水平。CEO的年龄对企业风险承担水平没有显著的影响。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本文综合研究了创始人CEO对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陈闯和刘天宇(2012)实证研究了创始人担任CEO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但研发投入仅仅是企业预期收益和现金流不确定的项目之一,本文将企业风险承担水平分为整体风险承担水平、财务风险承担水平和投资决策风险承担水平三个方面,全面研究创始人CEO对民营上市公司风险承担的影响。第二,本文更细致地研究了创始人CEO的影响。针对投资决策风险承担水平,本文分不同的行业进行了研究,细化研究了不同行业创始人CEO对企业投资决策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第三,本文不仅将委托代理理论、行为因素理论、心理所有权理论、管家理论和风险规避理论作为研究创始人CEO对企业风险承担水平影响的理论基础,而且通过研究创始人CEO与企业破产风险之间的关系规避理论提供了直接支持,通过研究创始人CEO与企业代理成本之间的关系对委托代理理论进行了讨论,丰富了现有理论的内容。本文的现实意义在于帮助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CEO的创始人身份和教育水平对企业各个方面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从而使投资者做出有利于自身的投资决策;同时,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是否雇佣职业经理人以提高整体风险承担水平提供了政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