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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广东省北部的重工业城市,粤北地区经济政治文化交通中心,广东著名历史文化名城,全国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面积1.86万平方公里,人口279.14万,被称为广东的北大门,是中国北方及长江流域与华南沿海之间战略地位最重要的陆路通道。 就经济发展而言,韶关当前仍处于工业化中期,与同期全省、全国三次结构产业相比,一产占比较高、二三产占比都低于广东省、全国水平。与濒临的清远、郴州、赣州的情况比较,韶关在四个城市中生产总值最低,尤其是第二产业增加值方面,韶关尚未达到郴州的一半,这也是两市经济水平差距的原因所在。 近期,国家进行了税制改革,重点主要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消费税改革、资源税改革等,这些改革都与韶关的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密切相关,将直接影响韶关的市县收入,并对其产业发展格局带来影响。财税改革前,韶关一直面临着税源过于依赖工业及传统产业,重点税源企业有限,非重点税源的发展乏力,县域经济基础薄弱,税收贡献度小,地方财政收入受财税政策影响明显等主要问题。财税改革后,韶关仍可能会面临地方税收减少,地方主体税种税源建设不足,对中央及省转移支付过度依赖等问题。 因此,要积极培育地方税源,更好地发展地方经济。一是要引导和鼓励传统支柱工业企业科技创新,实现工业的新型化改造,大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快科技创新的步伐,加强区域间的技术引进与合作,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建设和完善韶关各类工业园区,提高韶关工业的市场化水平和对外开放程度。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引导扶持发展会展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进一步发展。二是要发挥韶关的林、水、农业等资源优势,加大政策引导,推动第一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引导和促进农村发展多种经济,把优势产品的深加工做大做强。同时充分利用韶关优美的自然环境,将韶关打造成为国家旅游产业集聚区,建设幸福韶关、健康韶关。三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研究重点发展战略,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激励性税收政策,减少扶持性税收优惠,综合利用财税资金,创新产业扶持方式,构建“以产业优惠为主、以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体系。 树立正确的地方税源培育理念,把握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充分利用财税政策来涵养地方主体税种,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税源结构,不断壮大地方经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是增加韶关财政收入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