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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这是继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提到“调整和完善资源税,实施燃油税,稳定推行物业税。”后再次明确提出针对房地产相关税制改革的问题,并且引发了2010年理论界、实务界和舆论媒体的广泛关注,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上海“房产税”和“住房保有税”一度成为网络热点名词。2011年上海重庆公布房产税细则,自2011年1月28日起实施,重庆房产税税率为0.5%-1.2%,上海税率为0.6%。无论是“稳定推行物业税”,抑或是“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其背景都是对现行房地产税收体制进行改革。然而,在房产税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的时期,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改革中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的关注却并不多见。针对我国房产税改革中纳税人权利的保护,本文在总结国内外纳税人权利保护理论研究成果和房产税税收体制中纳税人权利保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房产税改革中纳税人权利的保护问题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基础理论研究。首先,笔者对房产税、房地产税和物业税三个概念进行对比和界定,对房产税改革与房地残税制体制改革之间的关系进行概述,依据本文的行文目的对房产税改革进行概念界定。其次,对房产税改革中纳税人权利的理论基础,应然权利及纳税人权利保护现状进行了梳理。第二部分为房产税改革中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必要性。本章通过对一般纳税人意义上和房产税改革特定语境下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充分阐述房产税改革为转变税收观念、确立“纳税服务”理念、构筑纳税人权利体系的重要意义,论证房产税改革中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三部分为我国房产税改革中纳税人权利法律保护的困境分析。本章通过论述公开的房产税改革总体策略的缺失、房产税改革中成本效益分析操作困境、房产税改革中的利益博弈以及纳税人权利保障机制不健全对房产税改革的影响四个部分,分别阐述了我国房产税改革中可能影响纳税人权利法律保护的制度和机制障碍。第四部分为境外纳税人权利的法律实践及经验借鉴。笔者在本部分通过对境外法律体系中纳税人权利的一般和特殊规定,对比总结境外税法改革进程中的经验,为后文对策建议的提出提供可考内容。第五部分为房产税改革中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对策建议。本章在前文对我国房产税改革中纳税人权利法律保护的困境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合理借鉴境外房产税税收法律体制中的经验,从理念到实践、从实体到程序等不同角度对我国房产税改革中纳税人权利保护提出五点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