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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通过自行编制的自我认识问卷,对未成年犯自我认识进行研究,探究未成年犯这一特殊群体的自我认识状况,分析影响该特殊群体自我认识的相关因素,探讨了受教育程度、父母健全与否、城乡差别以及个性特征和自我认识的关系。根据此结果为监狱改造部门的工作提供客观的依据和适当的对策性建议。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和团体训练以及半结构性访淡的方式,对未成年犯自我认识进行探究和干预。研究结果表明:(1)自我认识问卷分为四个因素“生活目标因素”、“自尊因素”、“人性观因素”、“家庭生活因素”,未成年犯在自我认识各个因素中“自尊因素”得分最低,“生活目标因素”相对较好;(2)在自我认识的每个因素上,来自城市的未成年犯与来自农村的未成年犯不存在显著性差异;(3)小学教育程度未成年犯的自我认识与初中高中教育程度未成年犯的自我认识存在显著性差异;(4)未成年犯父母是否健全对自我认识的影响在本研究中差异不显著;(5)自我认识的“自尊因素”与EPQ量表的情绪稳定性(N量表)呈现显著性负相关;自我认识的“生活目标因素”和“人性观因素”与EPQ量表的精神质(P量表)有显著性负相关;(6)未成年犯在EPQ量表中E、N、P得分显著高于常模群体,他们的情绪更不稳定,情感更冷漠,行为更冲动;L量表显著低于常模,未成年犯的掩饰性相对更低:(7)团体训练是对未成年犯进行心理矫治良好途径;(8)自我认识为主题的团体训练使未成年犯在控制约束自己的行为上都有了积极的改变,打架和吵架次数降低,人际关系更融洽。 根椐上述研究结果,本研究提出如下建议:(1)加强科学文化教育,培养未成年犯对文化知识的兴趣;(2)促进罪犯家人和罪犯的亲情联系:(3)多为未成年犯提供有专业人员带领的团体训练;(4)监狱干警以及心理咨询工作人员能够真正深入关注每一个未成年犯的心理世界,真正的接纳他们,引导他们渐渐形成积极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