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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是指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包括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岛众多,海岛的战略地位和经济价值日益凸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地矛盾的进一步加剧,人类对海岛的开发利用与日俱增。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海岛开发尤其是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研究一直是学者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有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方式是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形成的,已具有地理区域适宜性,对于其周边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本文基于有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方式进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区域选划研究。首先,制定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区域选划技术流程,然后给出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区域选划方法,最后以川山群岛、高栏列岛为研究区域进行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区域选划实例分析。结论如下:(1)通过阅读国内外的相关文献,在海岛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海岛土地资源的脆弱性和地理区位的特殊性,制定了基于有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方式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区域选划技术流程,给出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区域选划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三个步骤:①进行有居民海岛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以确定适宜开发利用的评价因素组合条件;②利用区域内其它有居民海岛对评价因素组合条件确定的合理性进行检验;③基于检验合理的评价因素组合条件对区域内的无居民海岛进行开发利用区域选划分析。(2)利用本文给出的研究方法,以川山群岛和高栏列岛为研究区,进行实例分析。选取高程、坡度和离道路距离3个评价因素,对川山群岛的上川岛和高栏列岛的高栏岛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表明,川山群岛和高栏列岛适宜开发利用的评价因素组合条件均为:高程≤100m、坡度<15°和离道路距离<300m。(3)利用川山群岛的下川岛和漭洲、高栏列岛的荷包岛和大襟岛对评价因素组合条件确定的合理性进行检验。分析统计结果得出:下川岛93.19%的建设用地落在适宜区域内,漭洲92.81%的建设用地落在适宜区域内,荷包岛有92.36%的建设用地落在适宜区域内,大襟岛有99.01%的建设用地落在适宜区域内。这说明本文所研究的确定适宜海岛开发利用评价因素组合条件的方法是可用的,可用于进行周边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布局。(4)利用检验合理的评价因素组合条件,对川山群岛的王府洲、围夹岛、黄麖洲、坪洲和乌猪洲5个无居民海岛,及高栏列岛的大杧岛和三角山岛2个无居民海岛进行开发利用区域选划。选划结果显示:7个无居民海岛适宜开发利用的区域面积分别为0.50km~2、0.40km~2、0.18km~2、0.41km~2、1.09km~2、7.25hm~2和30.61hm~2,占各海岛总面积的百分比分别为27.17%、22.73%、15.65%、48.81%、19.96%、15.43%和38.50%;无居民海岛适宜开发利用区域周边大多均有优良的港湾、水道和码头等设施。(5)通过川山群岛和高栏列岛的实例分析,说明本文给出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区域选划研究方法在实际应用中能取得较好的成果。对适宜开发利用的区域进行可视化显示,能够更加直观地表达各无居民海岛适宜开发利用区域的面积大小、地理区位等,研究成果可为相关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者和决策部门提供参考信息。